封面新闻记者田之路
9月24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获悉,自第一届渝川黔滇藏青六省(区、市)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联席会议以来,四川检察机关立足四川生态区位和自然资源禀赋特点,努力为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2019年以来,四川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718人,提起公诉3213人。
攀枝花某矿业公司明知排污设备异常但未进行检修,排放含有多种重金属的废水流入金沙江,攀枝花市东区检察院对该矿业公司及总经理曹某、主管人员杨某某以污染环境罪提起公诉。被告单位某矿业公司被判处罚金四百万元。被告人曹某、杨某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9年以来,四川省检察机关结合办案督促修复被污染、破坏、违法占用的林地、耕地、湿地等6743亩,督促清理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20多万吨。以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严峻形势为动力,强化上游责任担当。依法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依法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起诉811人。聚力保护长江水生生物栖息地,督促相关部门治理污水超标排放入江问题,保护长江水生生物栖息地。注重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和谐共进,坚持在保护中促发展、在发展中促保护。以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为依托,推动多元共治。
四川省检察机关与周边六省检察机关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与相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跨部门合作,构建长江上游生态环境多元共治大格局,包括健全协作机制、开展线索移送和调查取证协作、加强日常工作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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