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江西头条客户端讯 吴 双报道:近年来,上高县自然资源局扎实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工作要求,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强大助力。
绿色矿山建设,矿山企业自觉是前提。绿色矿山的建设,企业是主体,必须提高矿山企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上高县自然资源局积极引导企业主动作为,着力激发矿山企业建设绿色矿山的积极性,利用矿山实地核查、矿山安全生产检查机会,深入矿山企业现场宣传讲解国家、省、市关于加快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有关政策;召集矿山企业参与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视频会;制定鼓励建设绿色矿山方案;多管齐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全县矿山企业中营造良好的绿色矿山创建氛围,引导企业从“要我创建”到“我要创建”的转变。
绿色矿山建设,资金投入和建设进度是保障。绿色矿山建设工程推进及各项经济与技术指标达标均需要真金白银的投入。上高县自然资源局开设矿山生态修复基金专用账户,严格要求矿山企业于2020年11月底完成存储生态修复基金,同时与银行、矿山企业签订《矿山生态修复基金专用款账户监管责任协议书》,截至目前,全县57家矿山共存储生态修复基金3034.85万元,保障了矿山生态修复资金来源,保证绿色矿山建设工程进度。
绿色矿山建设,指导与帮助是推力。文化、认识和重视程度上的差异使矿山企业建设绿色矿山的进度和水平参差不齐,上高县自然资源局加强对矿山企业建设绿色矿山的工作进行指导与帮助,针对矿山企业在创建绿色矿山中的难点和堵点,多次邀请相关专家现场指导,通过技术、业务和思想上的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建设绿色矿山建设中的困难与问题,推动绿色矿山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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