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ca在获得专利的射击技术上赢得了与Dyno Nobel的长期战斗。
2014年3月,Orica与CSIRO联合,为爆破技术的一种未命名的“设备,系统和方法”申请了两项专利。
Dyno Nobel挑战了这些方法,这些方法专注于在不同层级和级别的岩石上进行爆破。
根据Dyno Nobel Orica申请的[专利],该专利专门涵盖了在单个喷砂循环中将多层覆岩的喷砂处理成自由面的方法,在该喷砂处理中,首先将顶层烧成并进行抛丸清理,而底层是受爆炸条件的影响。
“主要主张是,底层在铸造爆炸的方向上受到缓冲(即,在爆破过程中基本限制了底层的运动),各层之间存在500毫秒的延迟,并且至少有10%的延迟投掷的爆炸物超出了自由面。”
迪诺·诺贝尔(Dyno Nobel)表示,它相信Orica的“宣称的爆破技术是钻探和爆破工程师的标准工作,该工程师负责采矿公司采矿业务中的爆破样式设计”。
“特别是,Dyno Nobel认为Orica试图将众所周知的喷砂方法仅合并到一个喷砂循环中。但是,将不同的爆炸组合成一个周期是一种长期的方法,这种方法已在爆炸中使用了数十年。因此,在Orica声称的喷砂技术中没有“发明”,这显然是对众所周知的现有技术喷砂方法的改编。
它继续说,这些众所周知的技术的结合并没有专利权,矿工应该像过去一样自由使用这些爆破技术,特别是针对“ Roseneath爆破”,“婴儿铺面”和Reitz关于爆破方法的论文在美国联合矿区Somerville North Pit 5号作为证据。
Orica在法庭听证会上拒绝了这一点,Geoff Brent博士在法庭文件中指出:“在优先日期,常规做法是将覆盖层抛丸与其他后续爆炸(例如在覆盖层下的煤层或在interburden中”。
“这种做法带来许多弊端。”
布伦特指出,抛掷爆破在20多年来造成了“无法接受的煤炭损失问题”。
“为解决这个问题,包括婴儿地板在内的各种尝试均未成功。然而,尽管进行了这些尝试,但是它们都没有在单个钻孔,载荷和爆破循环中结合要求保护的发明的特征。
法院文件继续指出,布伦特的证据是,甚至Orica的他的同事(包括经验丰富的采矿工程师)在首次提出发明时都对发明的优点表示怀疑。
法院支持Orica的初始专利,驳回了Dyno Nobel的主张,法官指出:“我发现Dyno所依据的任何证据都没有证明所要求保护的发明缺乏创造性。
“因此,这个理由不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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