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黔江区法院与区规资局、区检察院、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林业局、正阳街道、区城投集团一起前往岩柳湾采石场举行生态修复案件治理验收活动,黔江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春丽参加活动。
岩柳湾采石场位于正阳街道桐坪居委一组,该采石场于2015年12月关闭,采石场停止开采后,矿山岩石裸露,地质环境受到破坏,2016年3月采石场开始整治,2019年3月完成了整治,并通过了黔江区法院、黔江区人民检察院的初步验收。
2020年9月,黔江区法院与区水田乡政府、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分别签署生态修复基地协作框架协议,共同创建了采石场“生态修复基地”,并举行了揭牌仪式。
经此次现场查看,岩柳湾采石场栽种的树木都已存活,长势不错,现场还有工人正在对树木进行施肥,确保树木的营养供给,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初显成效。
验收活动上,各单位分别就采石场下一步复绿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近年来,黔江区法院始终坚持生态修复优先、维护环境权益、强调协作配合、注重实际效用等原则,对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严厉惩处,不断跟进督促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案件执行进程,切实为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成效贡献司法力量。
作者:田春燕
编辑:张玉瑶、任敏
【来源:黔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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