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从“环境净化”到“废物利用” 江西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11月20日,江西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李韵涵摄中新网南昌11月20日电 (李韵涵)20日,记者从“江西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努力实现从“废物排除”到“环境净化”再到“废物利用”的绿色矿山发展方向,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
“江西省现拥有二千多个矿山,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来自人口、资源、环境等各方面矛盾的压力,矿业面临着时代赋予的机遇与挑战。”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陶小驹坦言,走绿色矿山道路迫在眉睫,只有建设绿色矿山,才能最终促进绿色矿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江西矿山总数从2015年的5237个减少到2418个(不含铀矿山),减少比例达到53.46%,其中大型矿山168个,中型矿山260个,大中型矿山比例由2015年8.84%提高到了17.7%,提前达到2020年的规划目标(12%);主要大中型矿山开采回采率达标率达到95.28%,选矿回收率达标率达到87.4%,提高了矿产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优化了矿山企业结构,逐步形成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矿业发展新模式。
在引领绿色矿山规范建设方面,江西制定相应政策标准。该省印发《江西省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意见》,还制定了《江西省绿色矿山建设评估核查指南(试行)》,形成了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实地抽查、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同时,及时出台标准规范,《江西省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等九个省地方标准于今年7月17日颁布实施。赣州市率先制定优势矿种地方标准,《赣州钨、萤石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已发布实施,已形成支撑江西绿色矿山建设的技术标准体系。
此外,在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面,江西探索研究激励矿山企业建设绿色矿山的政策。为减轻矿山企业负担,优化矿业发展环境,江西取消矿山保证金制度,建立矿山生态修复基金制度,2018年以来,江西省共分七批退还省级发证矿山保证金约8.83亿元,对全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做到应返尽返。
“如果把矿山比做一个人的话,那么建设绿色矿山就是要做一个现代人,就是既要有面子,还要有里子,更要有脑子。”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处长张家菁进一步解释道,有面子就是要做到矿区环境生态化,有里子就是采用先进的采选工艺,提升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实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有脑子就是要实现管理创新和科技创新,逐步建设现代化智能化矿山。
陶小驹透露,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机制,构建完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水利、应急、财税等部门共同责任机制。同时完善配套政策,江西分别从用矿、用地、财税、金融等方面出台了支持政策,但需要据新形势新要求进行完善,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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