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亚政府本周通过了两项法律,允许其重新谈判采矿和能源公司的合同,这可能会影响澳大利亚投资者。
上周,国会通过了三项法案,修订了《 2010年采矿法》,并于周一通过。其中包括2017年《自然财富和资源(永久主权)法》; 《自然财富和资源合同法》;以及《成文法(杂项修正案)法》。
提出了《自然财富和资源合同法》,以便通过国民议会为坦桑尼亚人民提供一种审查政府达成的协议的方式。
该法案说:“包括了审查机制,以确保此类安排或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符合人民和联合共和国的利益。”
还提出要确保对自然资源的任何投资“不受肆意剥削”; “保护国家机关的财产和联合共和国人民集体所有的财产”;和“打击一切形式的浪费和浪费”。
拥有坦桑尼亚Lindi Jumbo项目的珀斯Walkabout Resources公司表示,这些修正案“与鼓励采矿投资背道而驰”,并补充说,“所有外国对坦桑尼亚采矿业相关活动的投资均受到严重关注”。
但是,在对修订案及其对公司项目的潜在影响进行审查后,Walkabout指出,由于目前的法案仍然存在,它们“不会导致公司停止或中止对该项目的投资或在坦桑尼亚的工作。”
珀斯的另一家公司Kibaran Resources也对法律的潜在影响进行了审查,指出法律预计不会影响其公司。
它在一份声明中说:“基巴兰了解该立法旨在解决坦桑尼亚现有业务中贵金属和金属精矿的开采和出口问题。”
“该公司的Epanko石墨项目将生产96%碳的工业矿物产品,并将其作为最终产品直接出售给德国,日本和韩国的客户……作为工业矿物生产商,大多数新规定预计不会出现对公司产生影响,因为它们似乎针对金属,贵金属,金属精矿和宝石的采矿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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