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云霄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云霄县持证露天矿山责任长制实施方案》,建立县、乡二级矿山责任长体系,明确涉矿部门职责。
《方案》决定,县政府组织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公安、工信等涉矿部门成立矿山责任长办,挂靠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制定持证露天矿山“一矿一策”方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矿产资源有序管理。
《方案》强调,严格资源开采管理,强化涉矿用林管理。自然资源部门要严格监督指导矿山企业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土地复垦方案进行边开采边治理,在矿界和生产场地设置铁丝网或围挡,并在矿区主要节点设立视频监控;依法查处界外无采矿许可证开采、超越批准矿区范围和不按批准矿种开采行为;对涉嫌犯罪或发现黑恶势力线索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查处。矿区涉及占用林地的,业主提出用林申请后,林业部门要做好服务,严格按程序报批,发现矿山企业非法占用林地、破坏林木等情况,要组织执法力量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部门;指导矿山企业或责任主体开展林地、植被修复工作。 【海峡资源报 齐培松 蔡亚群】
【来源: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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