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至26日,省应急管理厅第一督导组会同市、县应急管理局相关人员,聘请4名非煤矿山安全方面专家参与,对肃北县北东矿业、浙商矿业、博伦矿业等3户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了通风系统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按照国家和省应急厅开展地下矿山通风系统专项检查有关部署,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地检查等方式,对3户企业机械通风系统、通风设计编制、通风构筑物设置、设备定期检测及安装位置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向应急管理部门和被检查企业进行了双重交办。
检查组要求,市县两级应急部门和各矿山企业要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以高度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因通风系统诱发的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一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覆盖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二是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排查清单,明确排查程序,细化排查标准,分解排查责任,实现企业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四是加强对通风系统的专项监管执法。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通风系统达不到规定标准和要求的,该处罚的处罚,该停产整改的停产整改,确保不因通风系统的问题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供稿: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编辑:法规宣教科
【来源:酒泉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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