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基础处监察专员李勇辉、副处长肖辉勇一行于近日对我市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导。
检查组先后到了鹤山市联丰石业有限公司、台山市耀成石料有限公司和台山市祥安矿业有限公司开展检查,通过现场核查、查阅档案资料与座谈交流,深入了解我市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进展情况。
检查组通过督导发现我市非煤矿山企业在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存在责任清单和措施清单不符合实际、对外包工程单位管理不到位、矿区台阶开采管理不规范和安全生产警示标识未按规定设置等问题,要求属地应急管理部门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整改,及时消除隐患,提升非煤矿山的本质安全。
肖辉勇副处长在工作座谈会上对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同时指出要认真吸取近期全国多起非煤矿山事故经验教训,督促企业配备具有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的管理人员,全面梳理安全生产现状,完善三年行动责任清单和措施清单,强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通过三年行动切实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进一步提升。
市应急管理局及相关市(区)应急管理局的分管领导和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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