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郑周贇)报道:到2020年,全省力争建成200个绿色矿山,推进赣州市和德兴市2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11月20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联合江西省自然资源厅举行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江西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有关情况。
到今年全省力争建成200个绿色矿山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江西现拥有二千多个矿山,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来自人口、资源、环境等各方面矛盾的压力,矿业面临着机遇与挑战,对全省矿业提出更高更远的要求与期待,因此走绿色矿山道路迫在眉睫。
江西省矿山总数从2015年的5237个减少到2418个(不含铀矿山),减少比例达到53.46%,其中大型矿山168个,中型矿山260个,大中型矿山比例由2015年8.84%提高到了17.7%,提前达到2020年的规划目标(12%);主要大中型矿山开采回采率达标率达到95.28%,选矿回收率达标率达到87.4%,提高了矿产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优化了矿山企业结构,逐步形成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矿业发展新模式。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陶小驹介绍,通过采取“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标准领跑、政策扶持,创新机制、强化监督,落实责任、激发活力”等一系列措施,推动全省绿色矿山建设由点到面全面发展,逐步建成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实现矿产资源开发规范有序、高效利用、环境友好、社会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省力争建成200个绿色矿山,推进赣州市和德兴市2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全省绿色矿山建设新格局基本形成,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矿山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打造形成绿色矿业发展样板区
据悉,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等六部门印发《江西省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意见》。与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制定了《江西省绿色矿山建设评估核查指南(试行)》,形成了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实地抽查、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及时出台标准规范,《江西省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等九个省地方标准于今年7月17日颁布实施;赣州市率先制定优势矿种地方标准,《赣州钨、萤石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已发布实施,已形成支撑江西省绿色矿山建设的技术标准体系。
全省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照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中的绿色矿山建设目标制定了绿色矿山建设方案,落实到具体矿山;为将绿色矿山建设进展成效显著的市或县全域推进,打造形成布局合理、集约高效、环境优良、矿地和谐、区域经济良性发展的绿色矿业发展样板区,在全省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成效显著,赣州市、德兴市和永丰县正在根据建设方案进行示范区建设工作。
为推广绿色矿山建设典型经验模式,;省自然资源厅对全省的绿色矿山遴选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在企业自评、第三方评估、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实地抽查、材料审核和社会公示,2019年全省遴选出35家矿山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今年又推荐12家矿山到自然资源部参与国家级绿色矿山的遴选。
从把“绿”留住到让“绿”长青
为巩固绿色矿山建设成果,在下一步工作中,江西将绿色矿业发展理念落实到规划编制实施的全过程;要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机制,构建完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水利、应急、财税等部门共同责任机制。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将《江西省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意见》,全省分别从用矿、用地、财税、金融等方面出台了支持政策,但需要据新形势新要求进行完善,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我们将进一步提高站位,创新举措,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加快绿色矿山建设步伐,日益增强新时代矿山企业的绿色环保意识,创新实践‘两山’理论的自觉思考和有益探索,从把‘绿’留住,到让‘绿’长青,向着绿色矿业大省目标迈进;为推动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加快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陶小驹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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