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烟台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综合治理”,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构建起“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矿山治理模式。2018年以来,争取省财政专项资金2亿元,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废弃矿山修复治理。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要求,年底前需完成239处废弃矿山修复治理。目前,烟台市已完成252处,总量位居全省第一,超额提前完成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
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烟台市废弃矿山点多面广、历史欠账多、地质环境复杂、治理难度大,任务十分艰巨。列入中央全市列入中央环保督查整改任务是239处,治理面积2068.08551公顷。目前已完成252处,已完成修复面积2332.6501公顷。投入治理资金3.2亿元。
据了解,为加快矿山恢复治理进程,烟台市组织专家对废弃矿山进行科学论证,根据矿山所处地理位置、区位条件、功能区划等因素,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综合治理、重点突破”的原则,不断探索矿山治理新机制新模式。莱阳市把矿山治理与土地复垦有机结合起来,把矿山治理复垦出的480多亩土地,用于耕地占补平衡和建设用地指标,并通过市场化运作增加财政收入1.2亿元,实现了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记者 邹春霞 通讯员 杨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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