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11月2日,陕西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榆林能源集团郭家滩矿业有限公司发放行政处罚决定书。
11月2日,陕西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榆林能源集团郭家滩矿业有限公司发放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中提及,该公司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在位于孟家湾乡马大滩村小免兔建设煤矿工业广场,共计占地451.96 亩,已形成违法用地事实,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相关法规,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做出行政处罚。责令退还违法占用451.96 亩土地,并没收违法占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此外,对该公司违法占用处以罚款361.568 万元。
此外,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榆林能源集团郭家滩矿业有限公司还有另一份处罚,该公司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建设道路,占地20.99亩,形成违法用地事实,该局要求退还违法占地,并处以11.1964万元罚款。
来源:西西新闻
【来源:西安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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