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卢长春、冯建鹏报道:为进一步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矿山企业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上高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股、矿管股强化日常监管,对上高县澜阳矿业、上高县森源矿业等多个矿山企业进行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履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指导。
上高县自然资源局严格落实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矿山企业认真开展复垦自查工作,指导矿山企业做好复垦工作。上高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认真听取了矿山企业负责人关于矿山复垦情况的介绍,并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复垦设计,查看了企业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进度。并向矿山企业提出了复垦要求,一是注重生态保护理念,将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作为复垦指导思想,宜林则林,宜耕则耕;二是充分征求群众意愿,将群众反映的需求,融入到复垦规划设计中,确保土地交付给群众后能充分使用;三是注意复垦施工安全,严格做好规范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工作人员指导矿山企业复绿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