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检察院干警试栽树苗
□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朱龙王童/文特约记者陶赴京/图
促多方联动
构建一体化工作新格局
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舞钢市检察院注重履行政治义务和履行职责相结合,在贯彻落实“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中选准切点,立足实际,积极组织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专项检察行动,在“讲政治”“顾大局”中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
2019年以来,针对舞钢市当地矿山、矿脉分布广,管理杂乱、落后的现状,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积极主动与自然资源与规划局进行沟通,以查阅矿山许可证等相关材料为基础,干警们通过几个月的实地勘查,摸排出26处裸露矿山,了解了矿山地质问题的类型、分布、规模和危害程度等情况。
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刻不容缓,检察机关必须主动履职、担当作为。
“我们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检检察长张军的‘监督不是你错我对的零和博弈,也不是高人一等。监督机关与被监督机关责任是共同的,目标是一致的,赢则共赢,损则同损’讲话精神,与舞钢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等单位有效沟通协调,共同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形成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单位双赢多赢共赢的局面。”舞钢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韩跃武说。
该院将矿山生态修复与舞钢经济发展统筹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制订了《舞钢市矿山生态修复检察专项监督实施方案》,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形成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单位同向发力机制,牢牢守住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舞钢市委、市政府对该院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和支持。
在工作中,该院协调各个相关部门,加强部门联动,完善“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制定线索移送、疑案会诊等制度,促进信息共享、工作衔接。
在办案中,该院还积极探索检察官+司法警察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模式,明确履行职责,积极高效协助开展警务保障工作,结合公益诉讼案件性质,履行收集物证、书证、协助勘验现场等警务保障职责,消除潜在安全隐患,保障公益诉讼案件顺利进行。
“咱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工作真是负责,有他们每天的沟通协调,及时跟进,我们的工作开展得也很顺利!”舞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
守公益底线
增强矿山生态修复效果
该院针对矿山治理工作中遇到的深层次问题,推行检企共建、检政共治、检民共创等新模式,不仅“治标”,更要“治本”。
“南大岭采砂场原为林地,南部、东部为耕地。采砂场分为3处,自东向西分布在南大岭南部,部分采挖处形成水坑,常年有水,采坑上部覆盖物较薄,地表出现多处裂缝,有发生崩塌灾害的可能。”
针对南大岭矿区修复,因此前两条高速施工都在此矿区取土,需修复矿区面积大、资金压力大,该院经多方咨询、认真研究,建议舞钢市政府对该地区进行整体开发,在开发过程中依照南大岭矿区的不同地形、地貌有针对性地制定生态修复规划,最终舞钢市政府采纳该院建议并向省自然资源厅上报该地区修复规划,目前,省自然资源厅已通过该地区修复规划。
在矿山整治专项活动中,该院坚持因人施策、分类施策,有效提高矿山修复效率。对矿山生态修复积极主动配合的有主矿山,该院积极与国土、安监、环保、林业、水利等部门沟通协调,协助其完成草籽播撒及树苗种植等修复工作;对有抵触情绪不愿配合的,联合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开展约谈,强化法律威慑,择机提起公益诉讼,以诉讼代偿的方式进行生态修复;对确有修复困难的无主矿山,探索将矿山修复融入综合开发整治,依据矿区地形地貌制定生态修复规划。
该院还充分征求并采纳林业专家、相关部门建议,科学规划,精准修复。针对夏季雨水较多不适宜补种的情况,监督当事人做好防止水土流失和地表补种植被维护工作;冬春季节雨水较少适宜补种,则督促相关人员部门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加大补种力度,并定期抽检植被成活率,确保生态修复工作高质量开展,避免因部分当事人敷衍了事而造成修复资源的浪费。
针对不同矿区的不同问题,该院还联合相关部门一起做实针对性修复措施,如对于附近有水塘或邻近小型水库的矿区,与水利、消防部门沟通协调,补充修复区域水资源,提高矿区生态修复效率,确保矿区补种植被成活率。
做领域延伸
构筑绿水青山保护屏障
该院还将生态修复治理从矿山领域延伸到流域、土壤、大气等领域,提出“共抓大保护”的思路,探索多部门、跨地区协作配合、共建共治机制,不断扩大生态司法保护“朋友圈”。
建立矿山生态修复与复植补种衔接机制,检察机关加强与法院、林业等部门协调沟通,将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与复植补种工作相结合,将需要复植补种的树木种植在无主矿山,既有效缓解政府出资修复压力,又起到惩戒教育和警示作用,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建立矿山生态修复与“三山”整治对接机制。该院将开展的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与省检察院部署的“三山”整治攻坚行动对接,切实加强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联系,制订专项监督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压茬推进,确保专项检察向纵深开展。
建立矿山生态修复与生态保护“检企联络”机制。该院与矿山企业建立“双督促、双预防”制度,助推矿山企业落实环境安全措施,恢复生态治理。“双督促”即从制度、教育、监管等方面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矿山的监管;针对矿山生态修复中发现的问题和实际情况,建议相关部门对重点矿山实施专项监管。“双预防”即结合本地矿山实际,开展矿山生态专项预防调查并提出建议;利用法治宣传的形式,对矿区企业进行法治教育,强化其预防污染、环保开采意识,促进矿区形成“治理一片、恢复一片、成效一片”良性发展格局。
截至目前,该院共立案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份,督促治理矿山26座,已治理达标矿山两座,形成原因复杂、治理难度较大的南大岭两座矿山纳入市开发规划,明显改善矿山22座,部分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已取得成效,地表植被基本恢复,有效制止了水土流水,增加了水源涵养量,生态环境得到初步改善,因乱采乱挖形成的采坑,也相继进行填埋。
“我们将切实履行好检察机关‘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和工作优势,强化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的统筹协调,优势互补,形成以法治手段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坚决守护好大美舞钢的绿水青山。”韩跃武表示。(本版图片均为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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