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LSR新报告的序列化版本,《电力系统的民主化》,第5部分,共4部分。单击第1部分或第2部分或第3部分。
分布式本地可再生能源的障碍
尽管技术向着更加高效和分布式的能源生产迈进,但分散的机会与上世纪由集中发电范式主导的制度和政策惯性之间仍然存在着巨大的张力。由于全球气候变化的紧迫性,许多可再生能源倡导者希望通过在偏远地区建立更大的风电场和太阳能发电项目,并通过超级电网向城市供电来改变电网。这些对电网的相互竞争的愿景将为清洁能源发展争夺有限的资源。
在建设新的高压输电网络的斗争中,最清楚地体现了分散式和集中式之间的张力。2005年,国会授予了能源部和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FERC)新的授权,以加快该网络的建设。如果国家公用事业委员会在提交请求后一年内未批准新输电线路,则新法律允许FERC批准。然后,FERC宣称其有权推翻不赞成新传输线请求的州。联邦法院两次裁定FERC没有此权限。
各国积极表示反对,他们被迫支付新的传输基础设施的费用,这些基础设施假定它们将是进口商,而不是可再生能源的生产者。2009年,十名东海岸州长向国会致信,要求他们重新考虑拟议的立法,以抢占国家对新输电权的控制权。[1] 2011年在底特律自由报上的社论谴责密歇根州纳税人扩大高压输电的成本,高压输电主要使用密歇根州作为西部多风点与东部大城市之间的航路点。[2]
现有的电力系统及其管理规则赋予金钱和权力以特权,并惩罚21世纪范式的人民和社区。
分布式电力系统的愿景要求设计能够克服许多障碍的策略。
包版广告1: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FERC)
联邦,州和地方能源监管机构之间存在固有的紧张关系。FERC认为其主要目标是加速并实现电力的长距离传输,而在可再生能源时代,许多州都将其首要目标视为最大化州内能源生产以及由此产生的经济利益。
抢占国家权力
FERC断言,它具有优先权,可以在顽固的国家(目前已被法院拒绝)上施加新的高压输电线路。该索赔来自《 2005年能源政策法案》的一部分,该部分赋予FERC权力,如果各州在一年内未对提案采取行动,则可以批准能源部指定为“国家利益输电走廊”的输电线路。FERC认为这意味着它可以批准任何一条输电线路,即使一个州拒绝了。第四巡回上诉法院于2009年2月不同意该裁决,裁定FERC超越了其职权。[3]
FERC还鼓励将传输计划的重点从地方和州转移到地区和国家机构。
FERC还削弱了该州为可再生能源制定溢价价格的能力,以加速和最大程度地利用可再生能源。尤其是,FERC禁止各州将价格定为高于公用事业公司可避免的成本(公用事业公司表示,为获得额外的千瓦时电力而必须支付的价格),该价格通常太低,无法吸引除最便宜的可再生能源之外的所有投资。FERC最近确实否认了它的漏洞,但是还有待观察的是,各州是否能够在狭窄的摆动空间内做自己想做的事。[4]
不成比例地奖励传输
与发电厂或低压线路相比,FERC为高压输电线路提供了更高的,有保证的投资回报。尽管2005年的《能源政策法案》在特殊情况下批准了更高的回报,但FERC总体上将实质性激励措施扩展到了每个输电项目,却很少考虑这些项目给纳税人带来的具体好处。[5]
忽略最小成本分析和仔细分析
FERC坚持将决策转移到食物链上,这破坏了过去30年来在许多州精心制定的最低成本计划流程。通常要求各州分析新电厂或输电线路的替代方案(例如,效率,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发电)。FERC一直坚持不要求它或地区输电计划当局分析替代方案,同时坚持认为FERC可以推翻国家有关输电线路的决定。
包版广告2:联邦可再生能源激励措施和担保
联邦对可再生能源的激励有多种方式偏向大型缺席拥有的集中发电。在可再生能源生产的两个主要激励措施中,最普遍的一种是明显的:生产税收抵免(PTC)和投资税收抵免(ITC)。PTC会在10年内为多种可再生技术提供每千瓦时2.1美分的奖励。ITC提供30%的前期税收抵免,以支付项目的资本成本。两种联邦税收优惠政策都要求可再生能源生产商承担足够的税收责任以吸收信贷。
使用税收抵免作为激励措施可以消除任何非应税实体(包括市或县政府,部落实体,非营利组织和合作社)获得激励的机会。对于风电而言,准入方面的限制尤其严峻,因为风电项目的每个投资者必须要么具有“被动收入”,才能将抵免额用于该项目的日常运营,要么实质性地参与该项目的日常运营。对于拥有许多所有者的风能项目,例如合作社或社区拥有的项目,[6]该限制尤其繁重。
对于太阳能来说,税收抵免的使用对于房主而言尤其繁重。多达一半的美国家庭没有足够的税负,无法在联邦太阳能税收抵免到期之前吸收其抵免。[7]这些家庭可以使用太阳能,但价格仅比可以使用信用的家庭更高。换句话说,那些有钱有收入的人可以日光浴,而我们其余的人则处于“黑暗”时代。
除了限制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参与外,联邦税收优惠政策还使可再生能源的价格高于替代性优惠策略。[8]通过税法提供激励措施迫使项目开发商与大型投资银行等“税收股权投资者”合作。这些银行希望获得投资回报,因此它们增加了项目成本,成本转嫁给了纳税人(也来自纳税人的腰包)。此外,此类税收股权投资者的数量有限,既限制了整个市场,也允许他们设定自己的价格。最近的一项研究发现,现金补助金(作为联邦经济刺激计划的一部分而制定)可以对项目融资产生相同的影响,而费用仅为政府和纳税人的一半。[9]
税收抵免也为筹集资金提供了机会。为租赁的住宅太阳能光伏项目提供资金的银行已利用规则,允许其代替安装的“公平市场价值”,而不是实际项目成本。通货膨胀的成本高达每瓦特4.00美元,并且可能导致向银行家多付数百万美元的联邦税收抵免。[10]
联邦的另一项激励措施是使用贷款担保来支持大规模集中式可再生能源项目。例如,亚利桑那州的一家250 MW抛物线槽式聚光太阳能发电厂获得了14.5亿美元的联邦贷款担保,[11]这意味着如果开发商无法偿还贷款,则联邦政府将偿还贷款,帮助开发商以较低的利率借款。率。另一方面,当南加州爱迪生公司以每千瓦时16-18美分的平均成本建造250兆瓦的分布式小型光伏项目时,这种保证使公平竞争环境倾斜,而没有联邦贷款保证。大型太阳能获得了联邦政府的额外支持,而分布式太阳能则没有。
包版广告3:公用事业互连规则的联邦和州监督不足
分布式发电开发商可以轻松地找到融资和硬件,但是在公用事业互连过程中难以置信。在该国的大多数地区,网格系统是一个黑匣子,开发人员只有在启动极慢的互连过程(并为站点开发投入了大量资金)后才了解潜在的互连成本。
即使在加利福尼亚州,分布式太阳能的领导者,将分布式发电项目互连的州和联邦法规也构成了主要障碍。
例如,虽然应该为小型分布式发电项目(3兆瓦以下)获得“快速”批准,但加利福尼亚的公用事业公司设法在互连规则中插入了“毒药”,使开发人员面临“上限,不确定且不确定的”成本责任。由于任何系统升级都会触发更高的审查标准,因此无法保证快速通道应用程序不会演变为更大的网格影响“独立研究程序”。[12]
更糟糕的是,这种更为复杂的独立研究程序审核没有客观标准,因此,尽管提前支付了50,000美元的费用,但申请人几乎没有成功的迹象。也没有完成此类研究的时间表,并且加利福尼亚PUC批准的最新互连标准将导致平均研究时间为2-3年。
此外,该实用程序认为开发人员需要澄清和加速互连的大部分数据是专有的,并将其密封在黑匣子中。
清洁联盟针对PG&E的互连规则摘要所要求的以下隐藏数据列表,突显了分布式发电开发商面临的困惑程度:[13]
PG&E队列中的[Wholesale Distribution Tariff] WDT申请数量,已成功处理输入日期,处理时间和学习成本PG&E队列中,快速入门应用程序的快速跟踪应用程序的数量,已输入日期已在Fast Track中成功处理的时间,处理和学习费用。有关被拒绝的快速通道应用程序的信息,包括失败的特定屏幕(如果相关).PG&E的可行性研究,系统影响研究和所有互连队列的设施研究的实际成本,以及确定实际成本的方法,每个项目或每个项目所需升级的成本集群(例如,PacifiCorp在完成后立即在线发布所有这些信息)在没有关于公用事业队列中的申请人数量,获得互连的前景以及最终成本的基本信息的情况下,当前规则仍然是扩展分布式发电发展的巨大障碍。
包版广告4:风能和太阳能的本地许可
信用:沃伦·格雷茨(NREL PIX)
风能和太阳能项目的许可和选址通常在地方(城市或县)一级进行。该地方当局为当地居民提供了讨论有时大型可再生能源项目的优点的机会。但是,市政风能和太阳能法规的不一致增加了开发成本,并可能成为分散和集中发电项目的障碍。
对于风力发电,一些县已经完全暂停了风力发电项目,另一些县则建立了挫折和其他规定,从而事实上禁止了新的风力发电机组的建设。有时会建立州规则以为开发人员提供一套更为统一的规则,但是这一过程并非没有争议。威斯康星州立法机构目前卷入了关于风电场选址规则的辩论,其中一些规则草案如此严格(以安抚当地反对派),以至于它们将有效地使整个州不接受新的风电开发。
对于太阳能,市政当局之间的许可规则差异很大,成本通常远远超过发放许可的成本。最近的一份报告发现,每个项目的太阳能许可成本平均为2500美元。随着太阳能光伏成本的持续下降,用于许可的项目成本部分可能会上升高达20%。[14]
建议的市政许可最佳实践可以将这些费用减少五分之一,从而将项目成本的许可份额降低到4%或更少。在科罗拉多州,2011年《公平许可证法》的通过限制了地方政府可以申请的许可证费用。[15]
许可证成本可能会使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停滞:
包版广告5:净计量限制
一项广泛的州政府支持现场发电的政策-净计量-允许以全额零售电价从每月电费中扣除家庭或企业的发电量。该电价通常高于批发电价,否则批发电价将用于馈入电网的电。
净计量的主要缺点是,在经济上有利于针对现场负载优化太阳能电池阵列的尺寸,而不是使其最大化。例如,安装屋顶太阳能光伏系统的房主不希望太阳能电池阵列的生产量大大超过其现场消耗量,因为他们将获得的电力补偿不足。但是,如果房主可以从安装尽可能多的屋顶上安装的太阳能中受益,则太阳能的总成本将更低。
净计量的另一个问题是,公用事业公司向现场发电机计入的扣除额等于用户账单上的能源费用,就好像用户通过使用节约能源减少了现场消耗一样。这种做法不会将分布式发电的其他价值归功于电网,包括电压调节或推迟基础设施升级。
要了解有关使电力系统民主化的更多信息,请单击以下内容:
第1部分(分布式发电的潜力)第3部分(分布式发电的政治和技术优势)第4部分(使电力系统民主化的监管障碍)第5部分(克服使电力系统民主化的障碍)下载完整报告。参考文献
约翰·贝利。东海岸州长说国家输电网限制了当地能源。(新规则项目,ILSR,6/25/09)。可从http://tinyurl.com/mp6k6n访问11年5月13日。密歇根州的电力线升级成本将受到不公平的打击。(底特律自由报,4/28/11)。在http://tinyurl.com/6frllwx.FERC上访问2011年5月10日的努力,以推翻联邦上诉法院拒绝的州输电选址决定。(PULP网络博客,纽约公共事业法项目,2/19/09)。网址为http://tinyurl.com/655ydv3,访问时间为01/20/2011。(Greentechmedia,10/28/10)。罗伯特(Robert)访问3/29/11,网址为http://tinyurl.com/4m7vt5q.Varela。诺里斯(Norris)敦促FERC重新评估有关输电激励费率的政策。(《公共权力周刊》,12/6/10)。在2011年1月20日访问,网址为http://tinyurl.com/4p7tt9p。约翰·法瑞尔。通过改变联邦激励措施扩大风能所有权。(ILSR,2008年4月)。在约翰·法瑞尔(http://bit.ly/fZTum5.com)上访问3/29/11。联邦太阳能税收抵免排除了一半的美国人。(能源自立国家博客,2011年1月11日)。在2011年2月1日访问,网址为http://tinyurl.com/6e8lbmm。约翰·法瑞尔。为什么税收抵免会导致糟糕的可再生能源政策。(能源自立邦博客,11/17/10)。在3月29日访问http://tinyurl.com/5toavj6.Mackler,Sasha。重新评估可再生能源补贴。(两党政策中心,2011年3月22日)。约翰·法瑞尔(http://bit.ly/i06tr7)于2011年3月29日访问。大银行增加太阳能项目的价值以增加税收抵免。(能源自立邦博客,2011年5月13日)。在http://tinyurl.com/635gvmj.com上访问5/16 /11。DOE最终为世界上最大的太阳能发电厂之一完成了14.5亿美元的贷款担保。(国家可再生能源实验室,12/21/10)。在2011年2月1日访问,网址为http://tinyurl.com/4qwdllj。有关CPUC的规则21互连标准的清洁联盟评论。(清洁联盟,2011年5月31日)。访问http://tinyurl.com/6l6p7tw上的6/14/11。清洁联盟抗议PG&E WDT修正案。(件号ER11-03004,3/2/11)。请访问http://tinyurl.com/65wm9b9.6/14/11。Farrell,John。糟糕的太阳能许可规则使住宅太阳能价格上涨多达20%。(能源自立邦博客,2011年2月10日)。在11年3月23日访问,网址为http://tinyurl.com/5ts5b2k。科罗拉多州通过了“公平许可证法”。(州和地方政策报告,2011年5月11日)。在http://tinyurl.com/67z67su访问5/16/11。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