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邮报文森特·斯文克斯(Vincent Swinkels)
美国环境保护署(EPA)最近宣布的《清洁能源计划》因其良好的意图而受到赞誉,但也因其“适度”的野心而受到广泛批评。然而,大多数评论家没有注意到的是,与欧盟的气候政策相比,奥巴马的计划确实是一项明智的立法。它避免了布鲁塞尔的政策失败,并为成功的低碳战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由环境保护署(EPA)提出并在奥巴马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制定的《清洁电力计划》对现有电厂的电力生产设定了碳强度限制。该限制是根据美国各州设定的,并考虑到每个州的实际能源结构。每个国家都必须制定一项计划,其中应包含措施和时间表,以显示如何在2030年达到这一限制。
减排计划可以包括4种不同类型的“构建基块”:优化现有发电厂,将电力生产转移到碳强度较低的电力生产(例如,从煤炭到天然气)或低碳或零碳发电(例如,可再生能源,煤和碳捕集与封存,核能),并通过需求方能效措施减少排放,从而减少了所需的总发电量。措施还可以包括排放交易,例如已经在加利福尼亚州运行的系统。
针对该计划,许多评论员指出,其影响将是相当有限的。确实,EPA本身强调该计划不会产生破坏性影响,而主要是加强现有趋势。但是,大多数批评家都没有想到的是,该计划的制定方式与欧盟在能源领域采取气候政策的方式根本不同。美国的计划似乎经过深思熟虑。它避免了在欧洲犯下的政策错误,并可以作为欧盟决策的榜样,引入了欧洲二氧化碳排放交易,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政策之间的“缺失环节”。
欧洲悖论
是什么使美国计划如此明智?美国和欧盟在应对气候变化方法上的一个重要区别是可再生能源的地位。在欧洲,气候政策的核心是由欧洲排放交易体系(EU-ETS)形成的,但是欧洲也有单独的目标和政策来刺激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这些政策没有很好地协调一致,排放配额的过度分配以及政策制定者无力使贸易体系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状况,导致了自相矛盾的情况。当前,由于刺激可再生能源实施的金融措施,可再生能源的生产正在增长。同时,由于低碳价格和煤炭生产的增加使用,总体碳排放量正在增加。这就是壳牌所谓的欧洲能源悖论。
在美国现在提出的方法中,这种悖论不存在。每个州都有一个统一的碳效率标准,将增加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源效率和扩大使用清洁化石燃料的努力合并为一个政策目标。这种方法的预期结果是,在未来几年中,可再生能源将得到极大的推动,而燃煤电厂的电力将受到损害。
还值得称赞的是,尽管该提案的名称有些误导,仅涉及电力部门,但该计划的重点实际上是州的碳强度,而不是单个电厂的强度。从构成该规则基础的《清洁空气法》的角度来看,这是一种创新方法。该规则不仅解决了固定来源,还赋予了国家灵活性。它允许采用其他形式的电力生产(天然气,核能,可再生能源),实施CCS(碳捕集与封存),并允许在电力价值链中进一步采取措施,以符合州一级所需的碳强度。与通过燃料转换或CCS升级现有燃煤电厂的措施相比,在大多数情况下,尤其是家庭和行业的能效措施将更具成本效益。通过这一规则,极少有身分的美国面临挑战,以开发可以实现这些具有成本效益的替代方案的方法(单独或与其他国家合作)。
统一方法
需要注意的另一个重要点是,尽管确实可以将计划的野心设定得更高,但是不能忘记,这只是奥巴马政府采取的一系列行动中的最新一步。在奥巴马执政时期,美国已经颁布了提高车辆燃油效率的新规则以及新电厂的规则,这使得在没有CCS的情况下无法建造新的燃煤电厂。此外,重要的是,美国历史上首次限制了现有电厂的碳排放。这是重要的一步,不能轻易逆转。EPA有应对气候变化的义务,现在已经履行了这一义务(前总统布什选择不理会)。它造成了事实上的局面,未来的政府对气候变化的看法不容轻易撤销。
正如我之前指出的那样,美国通过引入新电厂的性能标准已经树立了宝贵的榜样。美国的最新提议包含了欧盟气候政策中所缺少的更多有价值的要素。每个欧盟成员国(或整个欧盟)的总体碳强度标准可以构成更统一方法的基础,该方法将欧盟ETS,能效和可再生能源政策联系起来,避免了当前的欧洲能源悖论。
编者注
Vincent Swinkels是一名独立顾问(Vincent Swinkels可持续战略),并与SQ Consult合作。他拥有工业设计硕士学位(TU Delft)和战略环境管理MBA(阿姆斯特丹大学)。他曾在包装生产商Van Leer,荷兰政府机构,毕马威(KPMG Sustainability)和工程咨询公司DHV任职。他保留了一个博客(www.vincent-energy.blogspot.com),其中他探讨了可持续变化与经济发展之间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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