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王海锋实习记者刘震通讯员周闻胜郭冬冬)1月8日,桐柏县“歪头山”百亩矿山生态损害赔偿行政磋商环境修复项目在该县大河镇与朱庄镇交界处正式开工,该生态修复项目系南阳首例,有利于桐柏地域生态伤疤获得修复,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
2020年初夏,有群众反映桐柏县鸿运石材厂大理石矿存在非法乱采挖矿问题。得知情况后,桐柏县检察院检察长王玉新非常重视,第一时间启动公益诉讼调查程序,多次深入现场调查取证,最终查明该石材厂存在矿山非法采矿,未按照方案履行环境修复治理的责任,严重破坏了周边生态环境。
2020年6月,桐柏县检察院在南阳市检察院的指导下,创立了“生态环境损害公益诉讼诉前磋商机制”,即通过“诉前检察建议+支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申请司法确认”的办案模式,办理了桐柏县鸿运石材厂大理石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行政磋商司法确认案。
该院探索实践办案新模式,为经济发展提供检察助力。在工作中,该院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取得了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同时,借助南阳市检察院上下一体化办案联动机制,到南阳市自然资源局和桐柏县自然资源局沟通协调和督促,推动了该项工作更快落实见效。
该院前后三次牵头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河南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桐柏县鸿运石材厂大理石矿就修复方案、启动时间、期限和修复效果等事项进行磋商,于2020年12月15日签订了772万余元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桐柏县法院于2021年1月6日受理立案,启动司法确认程序,赋予了强制执行的效力。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