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潘文静)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日前印发《河北省2021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我省今年将实施4个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和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实现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开展地下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按照《河北省地下开采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安排部署,持续开展地下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督导检查企业切实将中毒窒息、火灾、水灾、坠罐跑车、冒顶坍塌等典型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到位、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地下矿山生产、建设安全。
开展露天矿山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排查整治露天矿山不按设计开采,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及工艺,技术参数不符合设计要求,凹陷露天矿山防洪、排洪设施不符合设计要求等安全隐患和问题。严密管控边坡垮塌、爆炸、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排土场坍塌等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开展选矿厂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排查整治选矿厂建设项目未严格履行安全实施“三同时”相关规定、安全投入不足、主要负责人法定责任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不合格、现场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等,严防发生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窒息等生产安全事故。
开展尾矿库“头顶库”安全专项整治。不断加强尾矿库基础工作,按照“头顶库”最新定义重新摸排统计,完善尾矿库台账建设。逐库开展排查,严格按照“一库一策”原则制定整改治理方案。加大关闭退出力度,对运行到最终标高或者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尾矿库,以及停用时间超过3年的尾矿库、没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进行闭库治理并完成销号。对于前期已采用隐患治理方式进行治理但本质安全水平没有提高的“头顶库”,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治理方案,采用闭库销号或升级改造、尾矿综合利用等方式治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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