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陈美英、彭 瀚报道:为全面贯彻落实《江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落实江西省矿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水土保持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湖口县矿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水土保持工作,湖口县水利局迅速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水土保持工作组,明确责任、合理分工、履职尽责,全力做好湖口县矿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水土保持工作。
3月1日,湖口县水利局通知11家持证矿山企业开展水土保持自查工作,明确要求矿山企业如实对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情况、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和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进行自查。3月16日至27日,专项行动水土保持工作组对全县持证矿山企业提交的自查情况进行现场核查,采取现场勘查、无人机巡查、听取汇报等方式,对矿山企业全方位、无死角实地核查,确保矿山水土保持措施情况问题不遗漏,并要求矿山企业逐一列出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和完成整改时限,最后矿山负责人对自查情况表当场签字盖章。湖口县水利局针对持证矿山排查上报的结果,建立矿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水土保持问题台帐。
下一步,湖口县水利局将持证矿山水土保持工作落实到各个阶段,做到边排查边整改、边审核边整改、边核实边整改,要确保工作进度内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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