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至30日,国家矿山安监局安全基础司监察专员孙洪灵带领国家矿山安监局督导组第四工作组,对泰安市地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导工作组采取查阅资料、检查现场、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山东鲁能泰山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山东东平宏达矿业有限公司等7家地下非煤矿山和1家尾矿库进行了督导检查。
每到一家企业,督导组领导、专家都详细询问企业开采工艺、提升系统、通风系统、运输系统、主要风险因素、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开展等情况,深入井下对照设计、规程和图纸逐一进行核实,与企业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提出地下矿山企业各大系统存在的问题隐患,商讨整改落实的方案。督导组提出的问题隐患,均当场向企业进行了反馈,属地县级应急局现场下达了执法文书依法作出相应处置。
在检查结束后的情况反馈会上,督导组充分肯定了泰安市地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督导组指出了泰安市在非煤矿山监管层面和企业层面存在的12个方面的共性突出问题,要求泰安市举一反三、分析原因、抓好整改。
对下一步工作,督导组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安全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把实现“零死亡”作为永恒追求的目标。
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制规定,强化非煤矿山监管,切实把政府部门的监管主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始终如一的推行专业化、精细化监管,不断提升监管水平和效能。
举一反三抓好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将共性、突出问题纳入大排查大整治内容,动态更新“两个清单”。
进一步督促企业深入扎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自查自改一批事故隐患,筑牢事故防线。
盯紧复工复产验收环节,按照安全管理水平高低和问题隐患整改进度快慢分批次验收复工,达不到条件的坚决不允许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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