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阿克苏讯 (记者 胡潇潇 通讯员 马晓萌) 4月9日,记者从地区自然资源局获悉,目前该局已对地区35名矿业权人、46宗矿业权进行到期提醒服务。
地区自然资源局采取提前120天,对采(探)矿权证剩余有效期不足3个月的矿业权人进行电话提醒,建议其准备资料,及时做好采(探)矿权证延续报件工作。
地区自然资源局矿产管理科科长王国坤表示,在收到的46宗到期提醒矿业权中,绝大部分矿业权人及时到所属区域的自然资源局办理了矿业权延续登记手续,大部分收到提醒的矿业权人能够及时到现场或电话咨询办理矿业权延续相关事宜,提前准备好延续报件。另外,地区自然资源局及时与各县(市)自然资源局沟通协调,通过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等方式解决矿业权人存在的问题,提前告知矿业权人做好要件准备,确保矿业权延续一次性报件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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