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在EIA上发布。
EIA对环境保护署拟议的《清洁能源计划》(CPP)的分析表明,在一系列不同的市场条件和政策假设下,可再生能源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分析的各种情况之间的主要差异涉及风能和太阳能发电量增加的时间和范围,以及一些发电量的淘汰,这些发电量主要是燃煤机组和使用天然气或石油的效率相对较低的发电厂。燃烧锅炉运行蒸汽轮机。
在所有经过分析的政策案例中,作为初始合规策略,天然气发电在2020年代初均大幅增加。后来,增加了可再生能源发电,特别是风力和太阳能光伏发电机。根据拟议规则,选择增加可再生能源容量作为合规选项反映了可再生能源在EPA强度标准公式中得到的处理,因为它们既减少了CO2排放量(在公式的分子中),又被计为受影响的能源,并增加了发电量从公式分母中的现有来源生成。在具有拟议规则的基本政策案例中,到2040年将增加283吉瓦(GW)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容量的累积增加量,而基准线《 2015年年度能源展望》(AEO2015)中仅预测了109 GW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容量的增加量)参考案例。
到2025年,将增加大部分风能,以帮助满足中期目标,而在整个2040年,太阳能容量将稳步增加,因为在建立了最佳的风能资源之后,太阳能发电的成本竞争力越来越强。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持续增长有助于维持排放率目标。
在政策扩展案中,强度标准在2030年之后进一步加强(而不是在2030年之后保持不变),到2040年将增加362吉瓦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能力。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加的最显着扩展发生在“高经济增长政策”案例(393 GW)下,该案例在经济增长较高的情况下实施了拟议的《清洁电力计划》规则。在高经济增长的情况下,如果没有拟议的《清洁能源计划》规则,到2040年将增加194吉瓦的可再生能源容量。
在“高油气资源”案例中,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加量最少。在资源假设较高的情况下,天然气价格显着降低,这使区域合规战略的经济性从建造新的零碳发电能力转向使用再分配和建设新的天然气联合循环产能。到2040年,高油气资源CPP案例中138 GW的可再生发电容量增加量是高油气资源基础案例(66 GW)的两倍以上。
即使没有拟议的《清洁能源计划》规则,在参考案例中,预计到2040年还将淘汰40吉瓦的现有燃煤发电量和46吉瓦的现有天然气/燃油发电量。实施拟议的《清洁能源计划》规则的案例加速并扩大了这些淘汰,特别是对于煤炭。在基本政策案例中,到2040年将淘汰90吉瓦的燃煤发电量和62吉瓦的天然气/燃油发电量。在政策扩展案例中,随着排放率在2030年后继续下降,到2040年将淘汰101吉瓦的燃煤发电能力和74吉瓦的天然气/燃油发电能力。
煤炭退役的时间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环境法规实施的影响,这些法规可能要求电厂运营商因电厂运营水平较低而招致成本以进行电厂改造或获得较少的收入。结果,在执行《汞和空气有毒物》规则期间(在参考案例和基本政策案例中)以及在实施清洁政策计划的第一年,都会发生煤炭报废。
在执行拟议的《清洁能源计划》规则的几种情况下,核电能力相对不变。假设核能获得与可再生能源相同的优惠待遇(就排放合规性而言),那么核电容量将出现新的增长的情况表明增加了25吉瓦的核能。在基本政策案例中,增加了6吉瓦的核电容量;相比之下,参考案例中增加了9 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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