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9日,泰国调查官方应业界申请启动了针对进口铝箔产品保障措施调查。在调查期内,泰国进口涉案产品数量超过11万吨,涉案金额约3.5亿美元。其中,泰国自中国进口涉案产品数量及金额分别达到8.4万吨、2.5亿美元,占比均超过70%。可见,本案对中国影响最为显著。
截至目前,中国铝箔产品已相继遭到来自欧洲、美国、土耳其、墨西哥、印尼及南美等多个国家及地区发起并采取的超过15起反倾销、反补贴、反规避、保障措施等类型的贸易救济调查,实施时间最长的措施已超过12年。在这期间,受国际贸易壁垒制约及东南亚国家经济增长需求拉动等因素影响,中国铝箔出口市场经历了从以欧美为主转向东南亚国家为主的战略转移。一方面,铝箔出口数量总体保持增长,2010年以来年均增速超过10%;另一方面,铝箔也成为铝材中国际竞争力最强的品种,出口占产量比例超过30%。目前,泰国已成为中国铝箔出口的重要市场,2021年上半年中国对泰国出口铝箔6.3万吨,位居出口国别之首。
鉴于本案自身影响及其裁决结果或将对其他国家产生示范效应,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迅速行动,积极组织重点涉案企业开展行业无损害抗辩。在商务部贸易救济局的指导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支持下,行业协会、骨干企业以及泰国客户形成合力,通过为期一年多的努力,成功维护泰国市场。上海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厦顺铝箔有限公司、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昆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锦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云南浩鑫铝箔有限公司、阳之光亲水箔有限公司、晟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欧常(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参加了此案的应诉。中伦律师事务所及其泰国合作所受聘代理本案,承担了应诉抗辩的具体法律工作。
在本案应诉过程中,我方立足保障措施的调查核心,以申请人产业代表性、涉案产品进口快速增长与是否构成产业严重损害等为切入点进行大量抗辩。在本案裁决披露文件中,我方观点及论据被泰国调查机关大量引用,成为被引述次数最多、篇幅最长的利益相关方,且一些重要主张得到了泰国调查机关的认可和支持。2021年9月3日,泰国政府发布正式裁决公报,决定终止保障措施调查,不采取保障措施。
当前全球经贸摩擦形势日趋严峻,保护主义、单边主义盛行,大国地缘政治博弈加剧,本案的胜诉不仅有效避免了中国铝箔企业对泰国出口受阻、积累了应诉经验,更重要的是扭转了中国铝产业一直以来出口应诉的被动局面,极大地鼓舞并振奋了行业企业应对贸易摩擦的信心和决心。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将继续在商务部四体联动工作机制下,坚持各项贸易摩擦应对工作不放松,全力帮助企业营造公平贸易环境。
截至目前,中国铝箔产品已相继遭到来自欧洲、美国、土耳其、墨西哥、印尼及南美等多个国家及地区发起并采取的超过15起反倾销、反补贴、反规避、保障措施等类型的贸易救济调查,实施时间最长的措施已超过12年。在这期间,受国际贸易壁垒制约及东南亚国家经济增长需求拉动等因素影响,中国铝箔出口市场经历了从以欧美为主转向东南亚国家为主的战略转移。一方面,铝箔出口数量总体保持增长,2010年以来年均增速超过10%;另一方面,铝箔也成为铝材中国际竞争力最强的品种,出口占产量比例超过30%。目前,泰国已成为中国铝箔出口的重要市场,2021年上半年中国对泰国出口铝箔6.3万吨,位居出口国别之首。
鉴于本案自身影响及其裁决结果或将对其他国家产生示范效应,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迅速行动,积极组织重点涉案企业开展行业无损害抗辩。在商务部贸易救济局的指导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支持下,行业协会、骨干企业以及泰国客户形成合力,通过为期一年多的努力,成功维护泰国市场。上海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厦顺铝箔有限公司、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昆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锦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云南浩鑫铝箔有限公司、阳之光亲水箔有限公司、晟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欧常(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参加了此案的应诉。中伦律师事务所及其泰国合作所受聘代理本案,承担了应诉抗辩的具体法律工作。
在本案应诉过程中,我方立足保障措施的调查核心,以申请人产业代表性、涉案产品进口快速增长与是否构成产业严重损害等为切入点进行大量抗辩。在本案裁决披露文件中,我方观点及论据被泰国调查机关大量引用,成为被引述次数最多、篇幅最长的利益相关方,且一些重要主张得到了泰国调查机关的认可和支持。2021年9月3日,泰国政府发布正式裁决公报,决定终止保障措施调查,不采取保障措施。
当前全球经贸摩擦形势日趋严峻,保护主义、单边主义盛行,大国地缘政治博弈加剧,本案的胜诉不仅有效避免了中国铝箔企业对泰国出口受阻、积累了应诉经验,更重要的是扭转了中国铝产业一直以来出口应诉的被动局面,极大地鼓舞并振奋了行业企业应对贸易摩擦的信心和决心。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将继续在商务部四体联动工作机制下,坚持各项贸易摩擦应对工作不放松,全力帮助企业营造公平贸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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