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den Arrow Resources Corp.(Golden Arrow)欣然宣布其会议通知和管理信息通函(以下简称“通函”)以及将于2019年9月16日举行的特别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的相关代理材料的提交之前宣布将其在Puna Operations Inc.(Puna Operations)中的25%股权出售给合资伙伴SSR Mining Inc.(SSR Mining),交易总价为4,440万加元。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所有美元金额均以加元为单位。
提供有关交易详细信息的通函及相关材料将于本周分发给股东。也可以从Golden Arrow的网站www.goldenarrowresources.com和SEDAR上的Golden Arrow发行人资料(www.sedar.com)上以电子方式获得副本,也可以应公司或其代理机构的要求,Laurel Hill Advisory Group为其提供副本。下面提供了联系信息。
交易明细作为出售其在Puna Operations中25%权益的对价,Golden Arrow将获得:(i)300万加元的现金对价,应在交易完成时立即支付; (ii)发行SSR Mining股本中相当于2590万加元的股份,以SSR Mining在多伦多证券交易所(TSX)的普通股的20天普通股成交价计算交易完成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iii)现金对价等于SSR Mining根据与SSR于2018年7月签订的信贷协议向Golden Arrow支付的1000万美元的非循环定期贷款下的未偿本金和应计利息采矿(此笔款项将在结算时用于全额偿还未偿债务);(iv)SSR Mining归还给Golden Arrow,而不考虑SSR Mining持有的Golden Arrow资本中的4 285 714股普通股。截至2019年7月22日,该对价约等于4,440万加元。
SSR Mining还同意向Golden Arrow贷款(“贡献贷款”),以支付Golden Arrow根据2017年5月31日在Suna Mining和Golden Arrow之间达成的Puna Operations股东协议下的任何现金认购要求所需要的金额于2019年4月1日生效的股东协议修正案(经修订的《股东协议》)生效日期为2019年7月22日至(i)交易完成日和(ii)终止股份中的较早日期公司与SSR Mining之间于2019年7月22日进行的交易的购买协议(该协议)。交易完成后,SSR Mining将向Golden Arrow提供足够的现金,以使Golden Arrow能够全额偿还供款贷款。但是,如果协议在完成之前终止,则该供款贷款应由Golden Arrow在终止后的25个日历日内到期并支付。供款贷款以金箭在Puna Operations的股权权益作抵押。该协议可能因以下原因而终止:(i)金箭公司严重违反其在该协议下的陈述和盟约; (ii)交易是否于2019年10月15日前完成;或(iii)如果Golden Arrow接受了更高的建议。
交易须经本人亲自或由代理人在大会上投票表决的三分之二的批准,金箭股东(金箭股东)有权获得有关该表决的法定异议权。该交易还需要根据TSX创业交易所(TSXV)的政策批准Golden Arrow股东,因为该交易代表出售Golden Arrow资产的50%以上。Golden Arrow的每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联系人和关联公司均已与SSR Mining签订了投票协议(投票协议),据此,他们已同意(其中包括)对各自在Golden Arrow中的股票进行投票以支持该交易。在会议上。这些投票协议须遵守Golden Arrow约10.6%的普通股。此外,SSR Mining表示将投票支持其持有的Golden Arrow普通股,占已发行和流通的Golden Arrow普通股的3.4%。该交易还受其他许多惯例条件的约束,包括TSXV的批准。
Golden Arrow董事会(Golden Arrow Board)已确定该交易对Golden Arrow的股东是公平的,并符合Golden Arrow的最大利益。Golden Arrow董事会已从其财务顾问PI Financial Corp.收到关于交易公平性的公平性意见,从财务角度来看,除了SSR Mining之外,该交易对Golden Arrow的股东都是公平的,该意见基于和视所做的假设,所考虑的事项以及所进行审核的限制和条件而定。该公允意见的副本已包含在通函中。
除其他事项外,该协议还规定了“金箭”公司的非征求盟约(受制于习惯的信托输出条款)。该协议还赋予SSR Mining匹配任何竞争报价的权利,这构成了一个更好的建议。在某些情况下,应向SSR Mining支付136万美元的解约金。
PI Financial Corp.担任Golden Arrow的财务顾问。布雷克,卡塞尔斯和格雷登律师事务所(Blake,Cassels&Graydon LLP)担任Golden Arrow的法律顾问。在会议上,金箭股东将对批准该交易的特别决议(金箭股东决议)进行投票。
会议定于2019年9月16日上午10:00(温哥华时间)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温哥华伯拉德街595号Bentall中心三号Bentall中心2600室Blake,办公室举行。金箭
邀请股东参加会议。无法亲自出席会议或其任何延期或休会的金箭股东,请填写,注明日期,签字并退回其通函随附的代表投票或表决指示表格,或者通过电话投票,或通过互联网。下页突出显示了投票说明,以供您参考。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投票协助,请与我们的代理征求代理Laurel Hill咨询小组联系,电话如下。
董事会建议金箭董事会经与财务和法律顾问协商后确定该交易符合金箭的最佳利益。因此,金箭董事会建议金箭股东投票赞成金箭股东决议案。
Golden Arrow的所有董事和Golden Arrow的高级管理人员打算根据投票协议的条款,投票表决其所有Golden Arrow股票,以支持Golden Arrow股东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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