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部重点工作安排,部组织编制了《2021年度自然资源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公示稿)》,现进行公示。
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公示期内可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发展司如实反映,反映者须署真实姓名。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2021年7月9日-7月15日)
受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 自然资源部 科技发展司
联系电话:010-66557270、66558417
自然资源部科技发展司
2021年7月8日
附件 :
1.2021年度自然资源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公示稿).wps2.2021年度自然资源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公示稿).pdf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