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全国人大代表、淄博市原山林场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孙建博表示,一直以来,我国高度重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问题,从地质勘查、矿产开发、资源节约、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安全生产、境外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作了全面部署,相关法律法规也对矿产资源的开采进行了规定。
为了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孙建博认为,必须加强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管理。
为此,他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实施统一规划,全面推进国内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建立重点资源基地,由自然资源部门按地区需求制定计划,杜绝乱采滥挖,精细化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实行“一矿一策”,严把矿权设置、准入、交易、规划设计、生态修复“五关”。严禁“一矿多开”“大矿小开”“优矿劣开”。严格矿权准入,严厉打击未经批准的各项采挖行为。
二是制定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对现有矿山企业的资源利用情况,资源的适度、合理开发情况,以及资源回收率等加强监管,避免目前一些生产单位一味求大求快、片面追求眼前的经济效益,导致资源回收率过低,国家资源大量浪费。
三是系统谋划优化矿权布局,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天然林和生态公益林、门户通道区、村镇居民密集区等区域范围内开发矿产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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