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从青海省自然资源厅获悉,自青海省黄河流域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启动以来,51个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稳步推进。
据悉,青海省以黄河流域生态功能脆弱区、黄河干流和主要支流左右岸、重要交通干线沿线、城镇周边为重点区域,在现场核实、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设置51个具体治理项目。
截至目前,51个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已投入资金1.14亿元,现全部开工建设(其中38个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累计完成恢复治理1109公顷(16635亩),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按照自然资源部“部级监管、省负总则、市县实施”的原则,青海编制印发《青海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项目组织实施,确保项目落地实施。
同时,对各项目治理区在工程治理前、治理中和治理后三个阶段,采用无人机航拍,建立三维立体影像方式,对项目施工图设计编制、审查以及恢复治理后工作量核实、恢复治理成效,通过三维立体影像对比进行评估认定。
此外,青海省专门设置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调查项目,对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进行分行政区调查,进一步查明历史遗留矿山的数量、分布范围以及存在的问题,为后期工程治理进行项目储备。(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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