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江西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内六部门开展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按照地方政府总负责、部门督导抓落实的总体要求,全面排查整改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截至目前,共排查持证矿山2542座(含部分过期矿山),并建立专项问题台账,制定了“一矿一策”整改方案。
近年来,江西在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上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诸多问题,例如,落实“谁破坏、谁治理”的责任意识差、开采方式陈旧、舍不得对环保设施进行投入等等。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修复为主旨,围绕矿山相关方案编制、生态修复基金计提使用、修复治理面积核实,水土污染与流失治理、植被恢复等年度修复计划落实等方面进行排查梳理,确保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无遗漏。同时,强化责任分工,做到查一处、改一处、验收一处。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江西全省一盘棋,上下齐发力。其中,九江市在大排查大整治基础上,以考促改,聘请专家对全市持证矿山按照生态修复、生态环境、资源开发、资源综合利用与节能减排、企业形象等指标进行百分制考核打分,低于80分的限期整改,低于60分的责令停产并限期整改;萍乡市部分县(区)委托专业技术单位开展矿山问题排查、整改方案编制和年度修复计划编制等工作;新余市制定矿山整治问题整改标准,指导矿山企业对标对表落实整改;宜丰县在大排查大整治矿山企业问题自查的基础上,多部门联合复查被纳入排查整治范围的持证矿山企业问题台账,对整改方案进行联审盖章确认。
江西厅生态修复处负责人介绍,到今年年底,全省所有持证矿山将按照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完成生态修复年度任务;按照相关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落实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措施,矿山废水、废气、废渣(固废)、扬尘等排放达到相关规定标准;矿山生产造成的土壤、水体、空气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水土流失得到较好治理;矿山周边耕地污染得到有效治理。“我们将以大排查大整治的实际行动和成效祛除矿山生态环境之疾,以绿色矿山创建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让这方水土焕发生机活力。”该负责人说。(中国自然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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