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朝阳顺和矿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蝴蝶沟二号井三中段东二川采场作业面处,发生一起冒顶片帮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8万元。
事发当日上午9时许,朝阳顺和矿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蝴蝶沟二号井凿岩工并负责排险的工人王久志和李英到三中段东二川察看装载机出料。由于此矿属于浅孔留矿采矿法,矿房下每次崩落的矿石放出三分之一左右,其余的贮存于矿房中作为继续上采的工作台,待矿房采完以后再清除。
期间,二人看到有部分的矿石体积过大,需要用爆破把大块的矿石破成小块。王久志和李英计算完需要用多少爆破物品后,准备离开现场,王久志走在前面,李英走在后面,二人相距大约两米,突然,王久志感觉被气浪击倒,观察后侧,发现作业面片帮了,现场全是灰尘,也确定不了李英的位置。王久志马上跑出来喊人,在采场附近遇到卡车司机,让他告诉安全员吴振银马上组织救人。
吴振银第一时间带领杨宝跃、邓长江、王久顺、谢海民到达现场后,将压在李英头上、腿上的石头用撬棍移开,立刻把李英用车运送到井口并转移到120急救车上送往医院抢救,后经医护人员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直接原因
事故采场局部顶板层理发育,企业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违反《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的有关规定,致使受自重及爆破震动影响导致边帮岩层突然脱落,脱落的岩石将李英(死者)砸伤致死,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且对责任单位以及相关责任人给予罚款处罚。
朝阳顺和矿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要认真吸取本起事故的教训,进一步提高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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