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区坨南乡东赵庄村、刘家台乡刘家台村等地,多个露天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存在大肆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被质疑存在利益输送。
在东赵庄和刘家台村矿山治理施工现场,多台大型机械设备在忙碌采挖矿石,挖掘机开凿山体的声音传出很远,施工现场没有发现任何降尘、降噪环保设施,新近开挖破坏的山体格外醒目。
图:刘家台项目施工现场
在两地项目现场,运送矿石的车辆不断往返。据运输石料的司机透露,车里装有一百多吨石料运往保定周边及沧州等地。东赵庄项目现场是以45元/方的价格在出售,刘家台项目现场是以42元/方出售。
图:东赵庄项目处载重105吨石料的货车驶出山口
图:刘家台运送石料的卡车在项目停车场
3月15日,东赵庄项目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仍旧大肆进行开采作业
根据《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两年攻坚行动的通知》(保政函〔2020〕10号)要求,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废弃露天矿山恢复治理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节约资金,以自然恢复为主,尽量减少大规模工程治理。
据2020年满城区五处露天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招标正文显示,该项目已由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保定市满城区审批局以保自然资规字【2020】283号、BMZBH-2020-7-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资金及区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既然是由省区两级财政100%出资建设项目,那么施工方出售石料又是什么情况呢?
知情人透露,施工方通过拍卖的程序取得废弃土石料的销售权。但是知情人表示,废弃的土石料拍卖价格是51元/方,而实际销售中废弃的土石料只能卖到15元至20元每方。也只有开挖山体的石料才能卖上42元/方、45元/方。如果按照施工设计方案,谁干谁赔钱!所以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盗采、超采现象在所难免。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的通告》曾经明确指出,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任何形式的非法开采行为,严禁以矿山恢复治理等项目名义非法开采销售行为。
什么是废弃土石料,新开挖山体产生的矿石可以算是废弃土石料吗?以上项目是否按照设计方案施工,监管单位是否监管到位?施工方在以恢复矿山治理的掩护下,再次破坏生态环境。在生态环境被破坏的同时,当地的监管执法环节是否也遭到了破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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