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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顿州已建议将租赁屋顶太阳能系统并将该系统产生的电力出售给客户的公司视为电气公司。该州公用事业专员在7月发布的新闻稿中表示,“对太阳能租赁公司要求与投资者拥有的公用事业相同水平的经济和费率监管是不合适的。”他们要求州立法机关制定一项法规,以阐明该委员会的权力。大问题:委员会的决定可以在法律挑战中幸免吗?
“这是立法机关可能会解决的事情,也可能不会解决,但其他任何州都从未对以前不是公用事业的公司行使垄断管辖权,”选择联盟主席布莱恩·米勒( TASC)“这不会在法律挑战或政治过程中生存下来。”
在上个月的类似案件中,爱荷华州最高法院裁定(4-2),当地一家太阳能公司在试图与迪比克市签订第三方购电协议时未充当公共事业。
“爱荷华州最高法院说,太阳能公司不是公用事业公司,它们将不对它们作为公用事业进行监管,”米勒解释说。
在内华达州,新墨西哥州和俄勒冈州也做出了类似的决定,并在法院文件中提及。
例如,在亚利桑那州,法院裁定SolarCity的业务不是出售电力,而是“设计,融资,安装和监控太阳能系统”
华盛顿州公用事业和运输委员会(UTC)要求州立法机关制定一项法规,阐明该委员会的职权。
自2011年以来,UTC一直在研究他们在这种情况下的作用。他们目前不维护有关太阳能租赁公司的信息,因为它们不需要注册。
UTC发言人说:“委员会正在努力积极主动,并确保我们知道如何清楚地定义我们的角色。”“我们认为我们的主要重点应该放在保护消费者上,并确保为公平竞争建立适当的条件。”
他们建议总检察长办公室有权调查任何出现的法律问题。
委员会希望州议会在2015年会议期间阐明其立场,否则,“ UTC将考虑制定规则以阐明其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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