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在PlanetSave上发布。
根据最近的报道,新泽西州参议院已经通过了一项法案,该法案将要求在该州运营的公用事业公司到2050年至少要从可再生能源中获取80%的电力。
新法案(法案S1707)将要求公用事业公司从2017年开始至少要从可再生能源中获取11%的电力-这项要求每5年大约增长10%,直到达到80%的目标。
该法案现已送交新泽西州大会批准。应当指出的是,该州参议院去年12月通过了一项类似的法案,但在立法会议结束之前未在国会进行投票。
如果该法案通过成为法律,那么新泽西最终将拥有美国第五个最严格的可再生能源投资组合标准,仅次于纽约,加利福尼亚,佛蒙特州和夏威夷州。但仍比俄勒冈州最近签署的法律可再生能源投资组合标准略微领先,该标准将要求公用事业公司在2040年前从可再生能源中获取50%的电力。
虽然可能不太可能,但如果大会批准,州长克里斯·克里斯蒂有可能否决该法案。如果要做到这一点,在参议院和国会都需要三分之二多数,以推翻总督的否决权。
就目前而言,新泽西州的可再生能源投资组合标准到2020年至2021年将达到20%,其中包括要求公用事业公司在2027年至2028年间至少要从太阳能光伏(PV)装置中获取其4.1%的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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