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获悉,辽宁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海洋生态修复项目于6月底完成了植被种植等尾工工程的验收工作。至此,辽宁省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14个生态修复项目全部完成任务目标。
据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生态修复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辽宁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生态修复项目针对辽宁省渤海沿岸的锦州白沙湾、小凌河口、大凌河口,营口团山国家级海洋公园、鲅鱼圈月亮湾和珍珠湾,盘锦大凌河口,葫芦岛连山、龙港、兴城柳河河口、绥中芷锚湾,大连普兰店湾、复州湾等海域开发及自然灾害导致的滨海湿地占用及受损、岸滩岸线损毁等海洋生态环境问题,坚持以生态问题为导向,按照保证生态安全功能、突出生态系统功能、兼顾生态景观功能的次序,遵循自然规律,部署 14 个生态修复项目,以恢复滨海滩涂湿地、修复岸线、提升海洋资源环境及生态价值为目标。
今年,辽宁省自然资源厅高度重视渤海攻坚战海洋生态修复项目收尾工作,为确保2021年6月底完成植被种植等尾工工程验收,2021年春节过后就积极组织协调部署尾工工程进展,统筹调度项目进度,落实督导制度,建立周报制度,及时发现项目进展过程中的问题,所有项目于6月中旬通过了省级复核验收。
辽宁省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生态修复项目,旨在保护和修复受损海洋生态系统,提升海洋生态系统功能,改善海洋生态环境,提升海洋生物多样性,构筑海洋生态安全屏障,改善海岸线杂乱无章的状态,提升岸线整洁度。通过实施养殖围堰拆除平整及其他构筑物清理、潮沟疏通等措施,恢复修复滨海湿地,改善海洋水动力环境,实现海洋生态系统良性循环,海水水质稳中趋好,一类二类优良水质区域面积显著增加,三类及劣四类水质所占面积明显减少,修复效果显著。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首次建立了“部级监管,省负总责,市县实施”工作方案,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各方责任,统筹组织实施,初步建立起了“有规划引领,有制度支撑,有标准可依,有平台监管,有资金保障,有机构推进”的生态修复新格局。
下一阶段,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将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对渤海攻坚战生态修复效果跟踪监测评估,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项目取得更好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中国自然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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