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提升矿山企业综合整治成果,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进一步改善矿山自然生态环境,1月6日,呼和浩特市政府印发《呼和浩特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要求新建矿山要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生产矿山要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加快改造升级,限期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积极争取构建自治区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启动创建一批绿色勘查示范项目。
方案提出的总体目标是:2023年底前,全市矿山总体达到绿色矿山建设基本条件,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矿区土地复垦水平全面提升,矿业步入绿色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轨道,基本建成节约高效、环境美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新模式。2025年底前,绿则存,不绿则退,全部矿山达到国家或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不符合绿色矿山标准的矿山企业依法逐步退出市场。
呼和浩特市绿色矿山建设的重点工作任务有五项,分别是建设自治区绿色矿山示范区,促成绿色矿山新格局;通过科技创新科技引领,建成高效绿色矿山;建立绿色矿山标准体系;推进生产矿山达标建设;推动生产矿山矿地和谐发展。呼和浩特将通过矿产资源支持、绿色矿山建设用地支持、财税支持、金融扶持等政策措施支持和保障绿色矿山建设。
(北方新报正北方网 记者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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