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世界一流的矿产部门支持生产力委员会本周宣布的对偏远地区税收待遇的审查。
尽管税收并不是影响澳大利亚矿产理事会(MCA)成员公司决定采用飞出即飞(FIFO)安排雇用工人而不是居住偏远地区住房的决定的驱动力,但这是此类决定以及邻近地区决定的一个因素基础设施,教育,医院,家庭,工作机会和生活方式。
1986年,根据《边缘福利税法》(Fringe Benefits Tax Act),针对主要生产者的FBT首次适用于偏远住房,1999年扩大到所有雇主。
显然,自那时以来,税收制度需要进行审查以反映变化。对于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矿产部门和我们经营所在的地区社区而言,现代的,反应迅速的税收制度至关重要。
MCA将向委员会强有力地说明,许多选择FIFO和他们的家人选择的灵活性和选择的采矿工人及其家庭不应受到提议的任何改变的不利影响。
MCA也将提倡FBT安排不应在偏远地区区分不同类型的住宿。
例如,当前的FBT住宅住房特许权设计歧视了员工提供的租赁住所,其中雇主由雇主偿还租金,转而使用由雇主租用的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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