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汲取山东烟台“1·10”笏山金矿爆炸重大事故教训,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省政府安委办近日决定在全省开展非煤矿山民用爆炸物品隐患排查整治。
此次排查整治的目标是,查清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井下炸药库数量和审批使用情况;查清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炸药库数量和审批使用情况;查清非煤矿山设置炸药临时存放点情况;查实民用爆炸物品运送、储存、领用、使用、清退各环节问题,从根本上消除漏洞和隐患;制定切合实际的非煤矿山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办法。
排查整治分动员部署、企业自查自改、全面检查、总结提高4个阶段开展,主要围绕辖区内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设置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或存放点情况、辖区内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设置民用爆炸物品储存情况、非煤矿山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情况3方面15项具体内容开展。
省政府安委办要求,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做好隐患整改和问题登记,并建立企业排查整治自查整改档案。各市、县政府安委办要成立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和全覆盖检查;市级联合检查组进行重点抽查,重点抽查比例不少于企业总数的30%;县级联合检查组进行100%全覆盖检查。对自查不认真的企业,由市、县安委办进行约谈、视情况依法做出处理,并报告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同时要认真分析梳理排查整治情况,形成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省政府安委办将对排查整治工作全过程进行跟踪问效,对工作推动不力、进展迟缓的地区、部门、企业,将进行严肃问责。(记者 王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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