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的进口申报
背后却暗藏玄机
手续齐备却疑点重重
细节引出惊天大案
剥开重重伪装
谜底终被揭晓
2018年2月11日,珠海市拱北海关接到了一份来自上海某进出口贸易公司的报关申请。这批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球碎矿”引起了海关现场查验部门、缉私部门的注意。
“球碎矿”,并不是申报时会用到的规范词汇。所谓的“球碎矿”,就是一些制成球团后又碎化的矿物材料,属于一种混合矿物。这类矿物目前仍在我国批准进口的名单中,但是必须按照严格的流程进行申报。而这一次,当海关对这批货物进行例行检查的时候,他们察觉到了一些异样。
货物里出现了一定含量的石灰以及冒烟的状况,这让海关人员提高了警觉。
货物申报情况与实际货物不符,并且同一批货物却分了几个批次、分几个港口进口,情况显得有些复杂。经验丰富的海关缉私民警立刻对这批货物的所属的公司进行了侦查。这批货物是由上海某进出口贸易公司递交的进口申请,手续齐备、资料完整,从表面上看不出任何端倪。但这并不表示货物就没问题。经过商议,民警决定将这批货物送到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进行更加细致的鉴定。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这一次的检验上,如果检验出来的结果存在问题,海关部门必须立即采取行动。
很快,鉴定的结果出来了,果然不出所料,这批申报为“球碎矿”的货物,的确存在很大的问题。
原来,号称是“球碎矿”的这一批货物,实质为钢厂在生产过程中的剩余物料、下脚料以及不合格的碎矿、球团、矿渣、黄色和黑色粉尘混合物。这些都属于“洋垃圾”,是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海关由此确定这家公司有重大的走私固体废物的嫌疑,立即启动案件调查程序,并迅速锁定了这家公司申报的、从多地报关进口的共9船12票货物,其中经查2船为合法。
经对申报这批货物的上海某公司进一步侦查,海关缉私人员发现,上海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黄某具有高智商犯罪的特点,同时也是一个高学历的人,其作案手法非常隐蔽:黄某从一开始就制定好了“报关”的计划,并且开始伪造单据。他首先篡改境内外的一个检测指标的数据,以达到掩盖这个固体废物属性的目的,同时采取伪报品名、高报价格、利用离岸公司进行“洗单”等一系列走私手法,来掩盖其走私行为。
犯罪嫌疑人黄某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自以为将一切都安排得妥妥当当,堂而皇之地将废料当成“矿物”报关,试图瞒天过海。但黄某涉嫌走私废物犯罪的行为基本清晰,海关缉私部门决定对其实施抓捕。
在抓捕过程中,缉私人员发现犯罪嫌疑人黄某因为货物申报的问题,到了江苏南通一个港口。于是缉私人员来到了黄某的公司,通过向公司的员工询问,了解黄某的活动轨迹。
经过海关缉私人员的劝说,黄某表示同意回到公司接受调查。本以为可以就这样顺利地将犯罪嫌疑人黄某抓拿归案,但万万没想到,这只是黄某自导自演的一出戏的开头。
在黄某到案以后,缉私民警发现调查案件的过程没有预想中顺利。黄某开始利用自己所谓的“专业知识”,声称涉案的“球碎矿”并非固体废物,为自己的行为进行狡辩。
面对黄某的这样的狡辩,海关缉私民警也展现出了耐心和信心,他们决定按照黄某的诉求,再一次对涉案货物进行鉴定。
第二次的鉴定结果很快出来了,北京的鉴定机构依然作出了与第一次同样的鉴定结论,这批货物实质为固体废物。
在海关缉私民警缜密的侦查下,案件的证据链完整而牢固。犯罪嫌疑人黄某终于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供认不讳。但是,对于这宗走私固体废物的案件来说,后续工作还未完结。
这宗特大走私固体废物案,海关缉私民警在多地的港口刑事扣押了总共11.6万吨涉案固体废物,而单单堆放在珠海高栏港的一批固体废物就有2.7万吨。这是目前我国查获的最大宗矿渣类固体废物走私案,也是在扣固体废物量最大的一起走私固体废物案。
根据《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口岸海关依法责令进口者或者承运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有关固体废物原状退运至原出口国,进口者或者承运人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进口者或者承运人不得放弃有关固体废物”。
按照规定,在退运过程当中,产生租船运输费、港口靠泊和码头装卸费等费用,都需要犯罪嫌疑人来承担。那么,犯罪嫌疑人的态度是否合作,就直接影响到退运的效率和效果。
缉私民警通过不懈的努力,将犯罪嫌疑人黄某的对抗情绪完全瓦解,随后趁热打铁,对黄某开具《责令进口货物直接退运通知书》,并进行相关的教育,让这宗案件得到一个圆满的解决。
随着一吨吨的固体废物装船离开港口,最后退运出境,这次拱北海关查获“3·25”特大固体废物走私案的行动也告一段落。
拱北海关的果断阻击,避免了洋垃圾对我国生态环境的又一次破坏,也极大震慑了走私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而海关缉私民警的专注与细致、勇气与担当,更是本次破案过程中的关键。
来源:南方法治报
【来源:广东政法】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