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RC第1000号命令是美国多年来配电领域最重大的改革举措,将帮助太阳能和风能项目克服一个重大障碍,该障碍阻碍了超过25 GW太阳能项目的发展以及由于缺乏传输而在全国范围内数量不多的风电场。
8月底,重新开始了有争议的规则的最后一天。尽管大型不可再生能源供应商强烈反对,但由可再生能源FERC负责人乔恩·韦林霍夫(Jon Wellinghof)于2009年由奥巴马总统任命的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的裁决现已成为法律。
28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制定了可再生能源标准,要求可再生能源的电力稳定增长。但是对等效传输量的任何要求的缺乏都在实施中造成了瓶颈。老牌的大型煤炭和天然气供应商长期以来一直在建设新的输电线路方面拥有“优先购买权”。
不管国家要求增加更多的可再生能源,而没有传输(通常是从无人居住的沙漠或无风的平原)进行传输,可再生能源都受到了阻碍。诸如PG&E这样的独立公用事业公司可能与太阳能或风能供应商签订了足够多的合同以满足要求,但是直到伴随新能源的传输,公用事业公司才达到其RES的标准。
使用新规则,考虑输电增长的区域规划人员现在必须首次考虑到州的可再生能源授权,并包括对实现目标有意义的输电规划。
太阳能工业协会今天对CSP表示,这些改革以及有关输电规划和成本分配要求的新指南将帮助该行业克服重大障碍,该障碍阻碍了超过25 GW的公用事业规模太阳能项目的搁置管道。
这与我们以前使用的FERC完全不同。在韦林霍夫(Wellinghoff)的领导下,今年在公用事业规模的激励措施方面,清洁能源取得了几项重大胜利。(根据新的FERC,同等价格的纳瓦和兆瓦,FERC希望更小,更快的分布式存储来加速可再生能源)
传统能源行业正在反击,现在正在游说参议院制定立法以扭转该裁决。
图片:显然,这将住宅规模的太阳能与煤炭进行了比较,但是该图形在比较提供煤炭等效输出所需的公用事业规模太阳能的大小时也得到了精确放大:公用事业规模太阳能仅占用了更多空间并置换了一个按比例分配较大的煤堆寿命。在更大范围内,这是FERC做出的选择。
苏珊·克雷默(Susan Kraemer)@Twitter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