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福尼亚州议会最近提出的一项法案将大大提高城市促进可再生能源的能力。
如果获得通过,该立法将允许城市将财产税收入直接转移至可再生能源项目。也许更重要的是,该法案还将使城市无需选民批准即可创建“可再生能源区”。
来自圣地亚哥的民主党议员本·休索(Ben Hueso)正在推动AB 2551建立类似于加州以前允许重建机构收集和分配收入的筹资机制。城市可以将特定区域指定为可产生至少10兆瓦可再生能源的可再生能源区,“包括但不限于立法机构确定的太阳能,风能和地热项目。”
新的自治程度
一旦建立了区域,市政当局就可以在该区域建立基础设施融资区,并使用所收取的任何财产税“以促进可再生能源项目为目的”。此外,可以在该区域下指定非连续区域,并且可以组合不同的项目以达到10兆瓦的最低要求。
该法案最重要的衡量标准可能是赋予城市的自治程度。如果获得三分之二的投票通过,则能源区将不受选民批准的要求,并且可以由多数市议会投票创建。
地区先例
这项法案看似具有革命性,但考虑到韦索所代表的地区,这并不奇怪。该地区公用事业公司圣地亚哥天然气和电力公司(SDG&E)最近宣布其20.8%的电力来自可再生能源,几乎是2010年其可再生能源提供的12%的两倍。这一新水平的可再生能源输入使SDG&E在加州三大公用事业公司中可再生能源发电百分比中名列第一。
加州目前在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和发电量方面排名全国第二,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投资目标达到33%。但是,这种能力的大部分来自城市范围以外的公用事业规模的太阳能或可再生能源项目,这项新的努力可以加快小型分布式发电项目的贡献。
网格集成问题
对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的最大批评之一是对电网管理来自分散和间歇性发电源的大量捐款的能力的怀疑。但是,金州再次涵盖了这一点。该州的电网运营商加州ISO最近发布了一项五年计划,旨在通过储能和智能电网创新整合分布式发电。
如果韦索的法案获得通过,加利福尼亚可能会再次被迫淘金-仅这次,是市政可再生能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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