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新闻客户端4月13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杨健 通讯员 陈志强 杨丽君 张宁)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去年以来,我市以规范露天矿山开采秩序和修复改善矿区生态环境为目标,扎实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矿产资源非法违法开采行为,加快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区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投入资金1.7亿元,列入《山东省露天矿山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治理项目共105处,已全面完成治理。
按照《烟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露天矿山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我市露天矿山主要以整改和关闭为主,整改达到要求的,予以延续,并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开展建设工作。达不到要求的由当地政府予以关闭。我市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行动以来,对矿山存在的问题,全部按照“一矿一策”制定整改方案。对达不到省市规定储量、生产规模的露天开采矿山限期予以关闭。同时加强源头管理,落实共同监管责任。严格露天矿山采矿权审批程序,建立会审、联审制度。同时,结合矿业权实地核查、矿产督察员督察和绿色矿山建设等工作,严格实施企业诚信制度。把存在严重违法行为且不整改的矿山企业,列入矿业权公示公开信息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告和通报相关部门,在采矿权审批、备案、年检等方面严格限制,建立失信矿山企业档案。
截至目前,全市持证露天生产矿山已全部按照要求编制了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并开展了建设工作,目前已完成绿色矿山建设3处。基建和整改矿山已全部编制了方案,实行边基建整改边建设,正式投产后绿色矿山基本建设完成。为确保露天矿山验收工作扎实有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烟台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行动验收工作的通知》,对验收工作的时间、验收方式和验收分组等进行了明确,验收工作分成两个组,分别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领导带队,生态环境部门参加的联合验收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和现场检查方式进行了验收。
针对露天矿山扬尘污染防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环保局联合行动、主动出击,实施“五看”确保整治到位:一看开采施工环节是否采取湿法作业,二看粉碎加工环节是否封闭到位,三看运输装卸环节及道路、厂区是否做到路车两净,四看堆场环节是否苫盖到位,五看矿区是否强化矿区环境清扫、积尘是否及时清理到位。去年11月17日-19日,我市多部门联合开展暗查暗访,主要对前期排查发现问题需要整改的露天矿山和环境治理进度缓慢的项目进行了暗查暗访,暗访组共检查了4个矿山和2个恢复治理项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企业立即整改,当地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部门实行督导检查,落实整改责任。对于到期关闭的矿山,相关部门应督促矿山企业按照关闭矿山要求,按时有序撤离生产机械设备,清理场地、恢复矿区生态环境。对于矿山治理区,县级自然资源部门督促矿山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和年度治理计划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
在矿山恢复治理投入方面,我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同时,积极探索适合烟台实际的矿山治理新机制、新模式,建立“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的长效治理机制,构建省市级奖补资金为引导、县级投入为主体、社会资金参与为补充的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促进全市矿山恢复治理模式创新升级。莱阳市把矿山治理与土地复垦有机结合起来,把矿山治理复垦出的480多亩土地,用于耕地占补平衡和建设用地指标,并通过市场化运作增加财政收入1.2亿元,实现了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责任编辑: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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