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督察发现,梧州岑溪市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不力,对花岗岩矿山综合整治缺乏整体谋划,绿色矿山创建流于形式,闭坑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工作严重滞后,粗放开采问题突出,随意倾倒弃土弃石、洗砂废泥等现象普遍,矿区及周边晴天尘土漫天,雨天泥水横流,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
一、基本情况
梧州岑溪市是全国最大的花岗岩生产基地之一,花岗岩开采历史已有30余年。全市探明花岗岩储量约21亿立方米,共31座矿山,其中小型矿山16座。矿区总面积4.98平方公里,年生产规模118.15万立方米。
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广西采石等行业产生的扬尘、废水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并具体指出了岑溪市采石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2017年梧州市制定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梧州市整改方案》明确要求,组织对岑溪市花岗岩矿山等矿产资源开采企业开展整治。岑溪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岑溪市整改方案》明确提出,2018年底前完成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和尾矿库废渣清理整治工作,2020年底前恢复已被破坏的矿山生态环境。督察发现,岑溪市花岗岩矿山生态环境问题依然突出,群众投诉不断。
二、主要问题
(一)粗放开采,生态破坏严重
岑溪市31座花岗岩矿山中有20座未严格按照开采设计进行阶梯型开采,长期野蛮开采,对矿山“开膛破肚”不分层垂直剥离,一些开采面垂直落差甚至达上百米,造成山体严重受损,生态破坏严重,复垦难度极大,安全隐患和地质灾害隐患突出。直至2019年7月,岑溪天马石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口花岗岩矿发生山体崩塌事故后,岑溪市才组织开展排查整治。
岑溪市花岗岩矿体利用率仅为20%左右,约80%成为废土废石。督察组现场抽查9座现有矿山,只有1座按规范设置了弃土弃石场,其他均将废土废石从开采区域直接倾倒,造成矿区外大面积生态破坏,大量植被被毁,加之没有采取有效的降尘抑尘和水土保持措施,尘土飞扬,水土流失,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此外,岑溪市30多年来,历史产生的废土废石积存总量达1亿多吨,大多沿山体、沟谷等区域随意丢弃,影响周边生态环境。近年来,岑溪市虽然推动了矿山固废的综合利用,但缺乏有效监管。一些矿山固废综合利用企业直接沿山体倾倒洗砂废泥,造成新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
(二)放松标准,绿色矿山创建流于形式
2019年3月,岑溪市出台《关于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提出到2020年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但截至2020年底,31座花岗岩矿山仅有10座完成绿色矿山建设。督察人员现场抽查其中2座,发现所谓“绿色矿山”连最基本的开采规范和生态环保要求都达不到。
岑溪市糯垌大福花岗岩矿于2020年9月获批梧州市市级绿色矿山,考核评分为84分,督察组现场核实情况与梧州市考核情况大相径庭。考核意见指出矿山绿化率达到85%以上,现场核实绿化率不足20%;考核意见指出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现场核实发现地面污水横流,污水处理设施形同虚设,在矿山下游形成“牛奶塘”。岑溪市三堡红大石材有限公司三堡天井冲花岗岩矿于2020年8月获批梧州市市级绿色矿山,考核评分为90分,考核意见指出矿区及周边自然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现场核实发现其废土废渣直接倾倒至山谷,生态环境破坏严重。
(三)缺乏统筹,整治工作浮于表面
2017年梧州市和岑溪市虽然在整改方案中都对岑溪市花岗岩矿山提出了整改要求,但综合整治缺乏总体谋划部署,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存在畏难情绪,相关措施统筹推进缓慢。矿山企业整合力度偏弱,有6座矿山低于规划要求的小型矿山最低开采规模。闭坑矿山环境治理恢复推进不力,全市11座闭坑矿山无一开展环境治理恢复工作。2020年在产的9座矿山中,有7座超量开采,其中3座实际开采量超出设计规模1倍以上。
2019年9月,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要求强化整治采石场“一面墙”违规开采行为,但梧州市和岑溪市对相关整改工作统筹指导不够,监督管理不力。整改过程中一些企业顾此失彼,为尽快解决安全问题又产生了新的生态破坏问题。岑溪市永裕石业有限公司永裕花岗岩矿为降低垂直面高度,仅2020年就三次非法占用林地进行边坡建设,边坡建设产生的废土直接倾倒,水土流失严重。
三、原因分析
梧州市委、市政府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重视不够,对推进石材行业整治缺乏责任担当,整改主体责任下移,监督指导缺位。岑溪市委、市政府对花岗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重视不足,矿山资源整合力度不够,闭坑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推进不力,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流于形式。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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