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5月10日通报,江山市纪委市监委消息,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效应,近日,江山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江山市交通运输局原公路管理段党支部委员、原205国道超限运输检测站站长曹金青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至2020年春节期间,曹金青违规收受江山市某矿业公司负责人徐某某所送的6瓶五粮液和18条软中华香烟,共计价值16320元。2020年11月,曹金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2.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原大队长黄慧华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等问题。2015年至2020年,黄慧华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严某某等人赠送的礼品、购物卡,共计价值2720元。2016年至2020年,黄慧华多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程某某等人宴请。2020年10月,黄慧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3.江山市清湖街道和睦村党总支原书记毛小华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7年8月,时任江山市清湖镇和睦村党总支书记毛小华违规收受本村建房户席某某所送的4条中华香烟,价值1600元。2020年5月,毛小华退还席某某4条中华香烟。毛小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0月,毛小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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