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至8月,山东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非煤矿山、危化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普法百日行动。记者从山东省应急厅了解到,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和安全生产驻点监管行动,我省将在非煤矿山、危化品行业领域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加强以案释法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专项普法百日行动,重在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综合类法律法规。同时,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同步进行,运用“执法+专家”、执法监督员等方式,深入非煤矿山、危化品企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据介绍,整个过程将注重适用法律答疑解惑,提供安全咨询和整改指导,提高企业整改落实效果。尤其是紧紧抓住当前正在开展的“我为群众办实事”“法治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非煤矿山、危化品企业,察民情、访民意、办实事,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
按照行动方案,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把非煤矿山、危化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普法百日行动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省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等各项工作相结合,深刻总结非煤矿山、危化品行业领域国内外典型事故案例,以省政府安委办编制的“生命至上警钟长鸣”综合性警示教育片为主体,通过“两微一站”、报纸、电视等媒体平台对相关典型案例进行宣传释法,组织有关部门、企业认真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从事故案例中学法律、知敬畏、受教育。
(来源:大众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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