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记者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从即日起,我区将利用两个月时间,严厉打击矿山私挖乱采、无序开采、破坏生态环境、不履行恢复治理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全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秩序。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全面清查全区有效期内的采矿权、探矿权及2016年以来关闭的矿山,重点整治贺兰山、六盘山、罗山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规划区域,黄河岸线两侧3公里区域内矿山。重点查处无证勘查开采、以探代采、超层越界开采、借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名义进行非法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备案及执行落实情况;扬尘污染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已关闭退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落实等情况。
对无证开采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现场查实取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未严格落实开发利用、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的,现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逾期未通过整改验收依法进行查处。对超层越界开采的,能现场界定的,现场下达《停采通知书》,处罚整改到位后方可开采;疑似超层越界的,第一时间组织实地核查测量,根据实际测量结果依法依规处置。对已关闭但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不到位的,分类研究,厘清责任,限期治理。
“我们将对全区39个探矿权和1133个采矿权逐矿开展实地核查,并用无人机记录影像资料,确保将全区每一个矿山走到位、查到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区将全面排查、逐矿建档,铁腕整治矿山违法违规开采等乱点乱象问题。
整治过程中,对发现的进展缓慢、把关不严不实、发现问题隐瞒不报不查的,以及公职人员懒政怠政不作为与违法违纪等问题,将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责问责。(记者 赵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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