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在今年我市全力做好“三篇大文章”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被写进了深度开发“原字号”当中。近年来,我市的矿产资源开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助力,但与此同时,遗留下的土地损毁、生态环境污染、生活质量不断降低等问题也日趋严重,“生态伤疤”急需修复。为不断提升绿色矿业发展理念、统筹规划绿色矿山建设,加快实施法制化、标准化、系统化、规范化的建设之路,从2020年开始,市自然资源局正式启动火连寨地区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以《本溪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为引领,把火连寨地区打造为我市的绿色矿山建设示范区,各县(区)每年组织辖区内有效矿山企业申请列入省级绿色矿山创建库,以此带动全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全面持续推进。
矿山企业是绿色矿山建设的责任主体,履行社会责任义不容辞。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和各区政府坚持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全面统筹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督促矿山在开发全过程中实施科学有序开采,努力实现“矿区环境生态化、利用资源高效化、开采方式科学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矿区社区和谐化”。严格执行“编制规划、进入创建库、绿色矿山建设实施、第三方评估、进入省级项目库”的工作流程。截至目前,市自然资源局全面启动本溪地区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已成功申报国家级绿色矿山5家,并全部纳入国家绿色矿山名录。
目前,全市已按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要求,启动了我市绿色矿山申报工作。严格按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意见的通知》要求,积极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新思路,扎实推进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2020年,我市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共有两项工作任务:一是完成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535亩任务。二是完成闭坑矿山生态治理1098亩任务。按省、市政府要求,市自然资源局牵头,林草、财政等相关部门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共同完成好2020年全市闭坑矿山生态治理任务。为坚持绿色矿山建设有法可依,目前《本溪市绿色矿山建设条例》经省人大批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本溪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以规划为引领,坚持分区管理、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增设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专题,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同时,结合国家、省出台的关于绿色矿山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制定了《本溪市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从绿色矿山建设的指导思想、创建标准、优惠条件、后续监管、组织实施步骤等方面系统进行规范。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市正大力推进生态立市战略,企业建设绿色矿山的经营理念已经初步形成,正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创建工作,逐步地实施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的生态文明建设,一步步抚平“生态创伤”,通过生态绿色发展拓展城市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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