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在EIA上发布。
美国的太阳能发电能力略高于20,000兆瓦(MW),其中包括公用事业规模的太阳能光伏(PV)和太阳能热力装置,以及分布式太阳能光伏系统,也称为屋顶太阳能。
2014年,加利福尼亚州成为第一个从公用事业规模的太阳能发电厂(即,容量至少为1兆瓦的发电机)发电至少5%的州。公用事业规模的太阳能占加利福尼亚太阳能总容量的三分之二以上,其中公用事业规模的太阳能PV占55%,聚光等太阳能热系统占13%。通常分布在住宅和商业建筑屋顶上的分布式太阳能光伏系统占剩余的32%。
加利福尼亚的公用事业规模系统所占份额(6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60%。公用事业规模与分布式发电的太阳能PV的组合因州而异,通常反映出州和地方政策的差异。例如,北卡罗来纳州1,070兆瓦已安装太阳能容量中,有94%是公用事业规模的系统。在纽约州和夏威夷州,分布式发电的太阳能光伏系统比公用事业规模的系统更为普遍,分别占这些州总太阳能容量的87%和89%。
对于公用事业规模的太阳能光伏发电和太阳能热发电,加利福尼亚州的发电量超过了该州其他地区的总和,分别占全国的52%和73%。除18个州外,所有州都有一定规模的太阳能光伏发电能力,但只有三个州(加利福尼亚州,亚利桑那州和内华达州)拥有公用规模的太阳能热能资源,因为这些系统在干旱环境中通常需要大片连续的土地。
除三个州外(阿拉斯加,北达科他州和南达科他州),所有州都有至少一兆瓦的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容量。EIA最近在《电力月刊》的表格中增加了对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量和发电量的估计。
总体而言,公用事业规模的太阳能系统约占美国总发电量的1.1%,而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则占另外0.8%。太阳能在发电中所占的份额略低(公用事业规模和分布式发电分别为0.4%和0.2%),这反映了太阳能资源的间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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