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宁夏自然资源厅已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旨在进一步加强矿业布局引领、确定目标方向、明确主要任务、完善保障措施。《规划》是指导“十四五”时期全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行动纲领,是制定专项规划、部署年度任务、配置资源要素、实施工程项目、完善政策体系、加强矿业建设的重要依据。
根据进度安排,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正在为《规划》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为了让公众充分了解《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确保《规划》实施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目前,《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已于2021年5月28日、6月23日在宁夏自然资源厅网站上完成两次信息公示,其中第二次公示在6月24日、7月1日的宁夏法制报上同时公开征询公众意见。社会公众、团体和相关专家可在网上浏览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电话与规划编制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映存在问题、意见或建议。
(来源:宁夏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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