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通知,部署开展全省第二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十大范例评选活动。
广东厅明确,参评范例须为已验收的项目,不限于土地、矿山、森林、草地、湿地、河湖、海洋(海岸带、海岛)、农田、城市、乡村、绿道碧道古驿道、地质灾害隐患、土地综合整治等各类型整治(治理)与生态修复专项或综合类项目。提交的参评材料须客观真实、依据充分,突出修复科学性和社会影响力。
广东厅要求,参加评选项目要有合规性、有效性、规范性、系统性、示范性,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实施未涉及任何违法、违规情形,必须完成主要的生态修复指标,生态要素、生态服务功能、环境质量得到修复和改善,整体生态修复效果显著;项目管理和运营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要求执行,项目建设期间和项目建成后,未出现被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督办或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的情形;项目的实施对维护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具有典型示范作用,修复理念、方法、模式等具有较好的推广应用前景,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显著,社会认可度高,公众积极参与。
广东厅强调,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标准,强化监督,坚持公开透明、好中选优,注重挖掘全省生态修复代表性强的典型案例、表现出彩的工作单位和个人,充分发挥典型代表的示范引领作用。
申报范例截止时间为9月30日,10月底前采取线下评选和网络投票同步进行的方式产生生态修复十大范例候选名单,经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中国自然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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